导读:从2015年6月1日起,我国绝大部分药品将取消药品政府定价,正式走向市场化的道路。物价部门对药品的监管也从以前的政府限价,到如今销售阶段的行为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药品价格的市场监管,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明码标价行为。
市物价局价监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8月12日对德州颐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德州民益药业有限公司所属的部分药店进行了巡视抽查。
出现问题现象
此次巡查采取检查与指导、提醒与告诫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中发现各药店普遍存在标价签不规范、缺标漏标等问题。
1、颐寿28店的部分商品无标价签,所有标价签的价格栏均使用铅笔填写,“成长快乐”系列商品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签;
2、颐寿56店和103店的大部分商品未使用标价签;
3、颐寿86店、97店和111店的部分商品未使用标价签,部分商品货签不对位。
现场指出问题并作出声明
德州民益药业有限公司运河分公司药店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签。执法人员当场指出了上述门店存在的不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据了解,德州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通过增加巡查频次、回访整改情况、督办受理案件、重点单位抽检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药品零售行业的监管力度。
主要涉及以下四个问题
1、零售药店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以及不明码标价情况;
2、零售药店是否存在虚假优惠折价、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的情况;
3、零售药店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
4、零售药店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行为。
处罚
1、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或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将坚决依法进行查处;
2、并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德州市物价局在此提醒各药品经营企业,要进一步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
来源:连锁药店综合整理自齐鲁壹点、百度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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