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流通环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医药行业两票制,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医药两票制,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
医药行业两票制定义
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定义延伸:四票制(坊间流传的征求意见稿)
【工业】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境外药品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但仅限1家商业公司、1家国内总代理,且加价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商业】药品流通企业内部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且加价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也就是说,如果上述消息是真的,药品出厂到流通最后到医院,最多可存在4票,即厂家→销售公司→商业→商业子公司→医疗机构。但加价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这一点制约了价格的翻倍的可能。
【涉及范围】
11个医改试点省(安徽、福建、江苏、青海、浙江、上海、湖南、陕西、宁夏、四川、重庆):全省范围内推行(原文措辞)。
问题探讨
1)耗材和医疗器械是否会实施两票制?
正式发文件要求实施的地区:广东惠州、宁夏
医疗器械目前尚未形成大规模集中采购,要看未来是否与药品、耗材同步。
今年3月16日三明医疗设备实行一票制
判断依据见上,各省高值耗材将逐渐实现集中采购,但低值耗材在全国范围内的集中采购还未大规模实施,但渐成趋势,纳入政府采购是最终目的,所以耗材实施两票制完全有可能,但实施速度会慢于药品。
【结论】两票制实施的步伐:药品>耗材>医疗器械
2)零售药店的药品配送是否会实施医药行业两票制?
目前两票制的政策仅限于医院终端,至于药店是否会实施两票制?个人认为,两票制是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中供应保障的一部分,属于政府采购的配套措施,政府有依据制订此政策。因此,要判断评估某个品类的医药商品是否会执行两票制,最大的依据是该类商品是否纳入政府集中采购。
【结论】据此判断,由于零售药店的药品供应完全市场化运作,与政府采购无关,因此不大可能实施两票制。
3)药品实施两票制的推行范围及速度
11省必定推行(试点省内所有地市都自动进入医改试点城市),但不排除个别省不全面推行,如四川,在其医改文件中表达“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推行”
200个医改试点城市大概率推行(貌似仅有黑龙江医改方案未提及两票制)
其他非医改省也在以往文件中表示要推行两票制:新疆、辽宁、山西、西藏、河北(27县市)、海南、吉林
目前除了7标开始实施两票制至今的福建之外,还尚无一省专门正对两票制正式发文,仅散落于各省医改文件中(属于落实26号文)。
【结论】国家层面的征求意见稿流出,估计正式定稿后,各省才会跟进,据此判断,2016年内下半年陆续发文,至于全面执行,应该要到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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