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6号)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等有关规定,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注销“广东美罗汇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佛山华都豪庭分店”1家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
此外,该局对《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顺德区龙江镇鹤颜大药房”等10家药品零售企业予以注销及已依法注销“佛山市顺德区佛药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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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sp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