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药监局8月31日发布《2016年行政案件处罚信息公开表(四十二)》,共公开17起行政处罚案件。其中: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成都青羊区天天康大药房、成都吉庆堂药房有限公司青羊区贝森南路药店、成都五福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双清中路药店、金牛区同辉大药房、成都市正生泰大药房金牛区蜀汉路第二药房5家企业被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销售不合格中药材/劣药:荷花池中药材专业批发市场宏伟中药行、荷花池中药材专业批发市场拓新中药材经营部、金牛区(成都)荷花池中药材专业批发市场世豪中药行、金牛区(成都)荷花池中药材专业批发市场安明中药行、金牛区(成都)荷花池中药材专业批发市场福利中药行、金牛区(成都)荷花池中药材专业市场展鹏中药行6家企业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从无证处”购进药品:新都区大丰广福药店(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东苑惠美大药房、成都高新区润新大药房(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3家企业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包材:成都市康龙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四川汇利实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被罚款。
使用不合格药包材: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家企业被罚款。
附:成都市食药监局2016年行政案件处罚信息公开表(四十三)
序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1
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包材案
成都市康龙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药包材,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罚款
2
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包材案
四川汇利实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药包材,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罚款
3
使用不合格药包材案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使用的药包材,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罚款
4
销售不合格中药材“当归”案
荷花池中药材专业批发市场宏伟中药行(秦洪伟)
当事人销售的中药材“当归”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
销售不合格中药材“当归”案
荷花池中药材专业批发市场拓新中药材经营部(郭正辉)
当事人销售的中药材“当归”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6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成都青羊区天天康大药房(彭飞)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盐酸二甲双胍片”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7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抗生素案
成都吉庆堂药房有限公司青羊区贝森南路药店(汪毅)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盐酸左西替利嗪片”、“阿莫西林胶囊”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8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成都五福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双清中路药店(刘晓凤)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盐酸二甲双胍片”、“尼莫地平片”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9
未凭处方经营抗生素等药品案
金牛区同辉大药房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阿奇霉素分散片”、“复方甘草片”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10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成都市正生泰大药房金牛区蜀汉路第二药房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阿奇霉素胶囊”、“阿莫西林胶囊”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11
销售劣药“红参”案
金牛区(成都)荷花池中药材专业批发市场世豪中药行(周军)
当事人销售的中药材“红参”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2
销售不合格中药材“红参”案
金牛区(成都)荷花池中药材专业批发市场安明中药行(苏安明)
当事人销售的中药材“红参”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3
销售不合格中药材“红参”案
金牛区(成都)荷花池中药材专业批发市场福利中药行(贾友福)
当事人销售的中药材“红参”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4
销售劣药“红参”案
金牛区(成都)荷花池中药材专业市场展鹏中药行
当事人销售的中药材“红参”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5
“从无证处”购进药品案
新都区大丰广福药店(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当事人“从无证处”购进药品“舒筋健腰丸”“胰激肽原酶肠溶片”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6
“从无证处”购进药品案
高新区东苑惠美大药房
当事人“从无证处”购进药品“舒筋健腰丸”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7
从无证处”购进药品案
成都高新区润新大药房(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当事人“从无证处”购进药品“舒筋健腰丸”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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