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风暴里,药企无稻草可抓?

来源: 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药品生产工艺核对风暴再次袭来,医药圈风声鹤唳,药企诚惶诚恐。行业洗牌在所难免,但重重冲击之下,并不意味着药企无一线生机可依。
风暴再袭,大浪淘沙意味浓


早在2007年,国家便对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开展了“核查运动”,并修改实施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还于2009年将基药纳入核查范围,进而强化了对药品生产工艺的管理。而近日,CFDA正式发布《关于开展药品生产工艺核对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药品生产企业应对每个批准上市药品的生产工艺(中药为制法)开展自查,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同时,还必须接受自查后的飞检。相比之前,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要求所有已经上市的药品均要进行自检且接受飞检,不难看出其核查力度更大,范围更广

显而易见,政府坚决整治制药行业、严控药品质量的决心不可小觑,而行业内生产工艺不一致的顽疾也到了必须正视的时刻。毕竟药品生产工艺是持续稳定地生产出合格药品的过程和方法,按照监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是保障药品质量的前提。加之,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2007年前批准上市的品种未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改变生产工艺不按规定研究和申报。

对于政府推行生产工艺核对的原因,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表示,企业在向监管部门提交生产标准以取得生产证书,获批生产药品时,为了更快的拿到生产证书,常常会编造生产标准。另外,私下修改生产工艺标准已成行业惯例。很多企业申请的生产标准与实际的相差很多,且很难达到前者。因为在实际生产中,按照这些标准不是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就是会加大生产成本。

目前一些因技术的进步使得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的问题,同样需要再加以认定。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犁表示,现在,国家决定让企业先自检,这是监管部门给企业的机会,且拉开了时限差,能为企业预留一定的缓冲时间,让其通过自查完成对落后产能的更替,对新的工艺进行相关研究、申报、审评等实现合法化;随后,通过飞检让这一进程能够有效快速的落实到位。于药品生产行业而言也是与时俱进的表现,且随着科技的发展能让药品生产行业遗留的固有问题得到充分的暴露和解决。

而在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商庆河看来,国家要求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对生产工艺,也是明确检查标准,规范企业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实行动态的过程跟踪及管理。以脑心舒口服液的生产为例,国家现要求企业须有自已的蜜环菌罐才能生产,这使得近一半的企业停止了脑心舒口服液的生产。而脑心舒口服液由原来的超低价格回归到了实际成本价格区间,质量也有了保障。

多数业内人士表示,药企进行生产工艺核对工作将会促进药品质量的提升。但部分人士认为,医药企业的运营成本也会随之增加。


一方面,如果生产工艺有改变,药企需要开展改动工艺对原批准工艺的“非劣效”论证,有可能较大程度上增加更改工艺药企的成本;另一方面,对于那些通过降低生产工艺压低销售价格来获得盈利的企业,若想继续生产,只有提升药品实际生产工艺,再加上国家医药控费的重压,其利润空间将会被进一步压缩。因此,政策落地后,大量僵尸批文及质量不过关的非标准工艺品种将被清理和淘汰,医药行业将得到净化,行业资源整合及调整会加速,行业集中度也将进一步提升,对整个医药行业的可持续、健康、规范的发展是有利的。


冲击之下,困境与生机共存


纵观近年来CFDA的政策思路,无不围绕着药品的供给侧改革。从研发端到生产端再到流通端,兼以飞行检查贯穿产业链,千淘万漉,将落后的产能逐渐剔除,劈风斩浪的提高行业规范度。而这次生产工艺核查,延续供给侧改革的一贯思路,从供给端淘汰落后产能,其本质是继GMP检查之后对生产端供给侧改革的又一大动作

陈犁表示,从政府一系列有深度和广度的行业规范中,可以看出国家调整医药产业结构的目的。尽管这是医药行业的一次剧烈阵痛,但长远来看,将有益于医药行业更健康发展。同时,他还指出,“在之前网上无码流传版中,实际生产工艺与核准批准生产工艺不一致的,应立即停止生产或进口;而如今在《征求意见稿》中正式提出,经研究验证,生产工艺变化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的,企业应立即停产。这一变化,更加柔性灵活,体现了国家监管部门在此次的工艺核准过程中站在了服务企业的角度,考虑更多的实际情况和因素,允许企业在原有的工艺基础上进行工艺改进和提高(前提必须研究验证确认生产工艺未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也体现出国家对企业创新和工艺改进的坚决支持。”

除此之外,《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了中药制法的核对,商庆河认为,从企业角度来看,国家要求生产工艺核对对于中药企业影响要大于化药企业。中药的提取是中药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生产工艺方法、工艺流程的选择和设备配置都将直接关系到中药的质量和药品疗效。传统的离心法、板框过滤法、澄清剂法、醇沉法、树脂吸附法等工艺无法对中药提取液进行有效的澄清和提纯精制,同时还存在如过滤困难、堵塞快、树脂堵孔、醇沉溶剂消耗大、高温浓缩时能耗高、生产提取废水量大、造成环保负担等问题。

“这次生产工艺的核对将更加规范了中药企业生产过程管理,改变中药生产管理多依靠经验的落后状况,从而为向自动化、智能化、大规模化生产转变奠定基础,为工业实现4.0夯实基础;改变过去超低价格战的无序竞争,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基础上,从而为企业间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这些都为中药的继承、传承、长期有序、科学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商庆河如是说。

但是,他并不赞同业界流传的“中药生产有其自身的特点,生产工艺也较为复杂,所以中药领域很可能是此次生产工艺核对的‘重灾区’”的说法,在其看来,所谓的“重灾区”是对前期没有按照工艺生产的企业而言的,而非取决于工艺是否复杂。

事实上,《征求意见稿》对所有企业的影响都很大,特别是中小药企。相关人士表示,企业按照文件要求正规操作,意味着利润空间被极大压缩,甚至倒闭抑或在所难免。不按照文件的要求生产,也会被要求停产。而接下来还要飞检,大药企也要重新审查,这个成本也是不小的,所以行业即将迎来大洗牌。预计到2017年6月30日完成研究验证并提交补充申请的大限之时,将淘汰大量劣质品种,停产之后该品种的生产供给企业必然减少,逐步促进医药行业的整合。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暗涛汹涌的形势下,药企无法顺利摆渡到彼岸,重压下也蕴藏着机遇。例如,我国过去制药工艺较低,随着产业转型升级,真正致力于制药工艺研究及提升的优质药企将长期有利。同时,生产工艺核查也将明显加快新药的审批和临床的进度,药品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向优质规范的龙头公司集中,其竞争优势将持续扩大。而定增的主要标的为相对规范的医药上市企业和行业龙头,未来其所具有的投资优势将随这一行业变革而逐渐体现。

所以,此次核查风暴可能会在短期内埋葬一些企业,但争渡虽难,靠自己老老实实的去做,挺过去,或将意味着一切。

内容来源:医药观察家报
作者:王晓晓
医药地方台
微信号:yiyaoguancha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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