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公告,撤销1家药企GSP证书。
公告显示,江西省瑞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该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要求南昌市药监局协助收回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上交至该局。
江西省瑞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编号:A-JX15-6N
主要违法事实:
1、企业存在未依法经营药品的行为。
2、企业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存在虚假行为。
3、企业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进行温湿度监测。
处理措施:撤销GSP认证证书
处理时间:2016年9月12日
备注:企业未如实自查存在的严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