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达沃思】首提医保试点药品采购,再提医院“药占比”,县级医改现两大亮点

来源: 医药davos/yiyaodavos


9月18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重申县级公立医院的医改方向和主要目标。达达君了解到,这是王贺胜出任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后首次出台的规范性医改文件。


文件印制的时间是9月5日,发布是18日。期间的9月8日,王贺胜出席了在福建三明举行的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培训班并首次公开发表讲话。在公开讲话中,王贺胜明确强调,降低药费、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是未来医改的重点。而18日发布的“通知”中,医疗控费和降低药费亦是主题词。达达君认为,由此,我们可以发现王贺胜与他的上任——已调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的孙志刚——在理念、行事风格上的区别。那么,18日发布的“通知”有什么亮点呢?


亮点一:再度强调医院“药占比”


“通知”的第一部分第二条第3款再度强调: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降低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和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


“通知”第二部分第二条明确规定: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下降到20元以下。


对于一直被认为是导致“看病贵”主因的“药占比”,2015年11月7日由国家五个部委正式发布了《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逐年下降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此前,原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孙志刚也指出:发达国家药品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在10%左右,而我国占到40%,压缩药品费用的空间还很大。


前后两个文件的不同之处,是前一个有“力争”二字,后一个没有这两个字。等于由“目标”变为了“必须”。


亮点二:医保部门将直接插手药品采购


“通知”第一部分第二条第2款提出:推动理顺基本医保管理体制,统一经办管理,可进行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充分发挥医保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


这一条透露出来的意思就是:药品采购和结算要试点给医保了。这绝对是爆炸性消息!作为付款方,医保部门这是终于要插手药品采购了,而且费用结算也要归医保。


医院回款一直是大问题,前几天,湖南两家大医院三个月拒付药款的新闻在行业内引起了轰动,其实比这两家大医院更“伤心”的还有,有不少地方,三个月结款还算短了,半年、一年甚至两年结款的都有。以后,如果由医保部门直接采购药品和负责结算,绕过政府设置的医保管理机构,相信这个结算难题会有所好转了。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信息,“通知”还透露:医保支付标准也要谈判了。关于医保支付标准,其实去年就要出台了,但是一直到今年,仍未出台。从“通知”表述上看,医保支付标准可能国家层面的先不会出来,而是先让试点省市去谈判,然后再确定全国的标准。


医保介入的,不单单只有药品采购,还包括医保支付标准的谈判、协议管理等等。看来这是个系统工程,约束的是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这三方。看来医保部门要有大动作了。


(作者:达达君 本文为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否则视为侵权。 本公众号欢迎原创文章投稿,投稿邮箱:2854409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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