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飞行检查中发现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在脑肽胶囊、复方脑蛋白水解物片生产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GMP相关规定,决定封存库存药品,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责令召回已销售产品,对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立案调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指出,当前个别生化药企业存在原辅料供应链管理问题,一方面要加快有关生产规范研究与制定;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持续合规生产。生化药企业必须重视上游原辅料供应商审计,加强供应链管理,切实承担起药品质量主体责任。
按照工作部署,6月中旬总局组织核查中心对生化药开展随机抽查时发现了一生产企业提取后成分还流向了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等药品生产企业,总局当即决定开展延伸检查。经过对该公司生产的脑肽胶囊、复方脑蛋白水解物片等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改变猪脑提取工艺、编造记录、擅自使用猪脑干渣直接投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GMP相关规定。总局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督企业封存其库存脑肽胶囊,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责令企业召回已销售产品,对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立案调查。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大多数企业已经加强了对原辅料的质量控制,加强了供应商审计和供应链管理。但还有个别药企业对原辅料管理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供应商审计走过场,没有建立起真正的供应链质控体系。更有甚者,为了节省原料成本存在改变工艺,记录造假,违规投料等问题。
本次飞行检查是对全行业,特别是生化药生产企业的一次警示和鞭策。
9月19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撤销江西省瑞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称该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理措施
处理时间
备注
江西省瑞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A-JX15-6N
1、企业存在未依法经营药品的行为。
2、企业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存在虚假行为。
3、企业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进行温湿度监测。
撤销GSP认证证书
2016年9月12日
企业未如实自查存在的严重问题
■来源/CFDA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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