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但随着医改的进一步推进,这一政策开始逐步改变。
2014年国家卫计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后,各省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非基药。
2016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医保制度作出规划和部署,截止目前,已经有17个省市已经先后出台文件,部署城乡医保并轨。
随着城乡医保并轨,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未来大小医院用药统一,基层医院用药将不再受到基药目录的限制,基层医院只能用基药正式宣告瓦解。
这些省份已经放开基层用药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其他各省详细政策。
2016年7月,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联合下发《江西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明确允许基层医疗机构在医保药品目录中配备30%至40%的非基本药物,满足慢性病和恢复期转诊患者的用药需求,从而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疗机构间的用药衔接。
8月15日,北京市卫计委、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6-2017年度的重点任务》,北京将统一大医院与社区的药品采购目录。预计到2017年,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2510种药品将全部下放社区,“凡大医院能报销的药品,在社区也能报销。”
8月18日,宁夏发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要点)”,宁夏将医保范围内的部分非基本药物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引导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就诊,建立二、三级综合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衔接的用药机制。
除了这些城市,还有已经先行发布政策的城市,这些城市虽然放开基层使用非基药,但普遍限制了使用比例。现汇总如下:
城市
医保/新农合(非基药)比例
广东
金额和品规数≤40%
浙江
金额和品规数≤30%
重庆
金额和品规数≤10%(非基药中的低价药)
湖北
金额和品规数≤20%
山东
金额和品规数≤20%
江西
不超过使用基药通用名总数的10%、销售金额的15%
湖南
采购品规数≤25%,采购金额≤30%
福建
不超过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15%-20%
哈尔滨
采购金额≤30%
基层可以使用非基药,基层用药市场是否快速扩容?
据国家卫计委统计,2015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83528个,比上年增加2096个。其中:医院2758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077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1927个。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172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3435个。基层医院总数占全国医疗机构总数的93.6%。
据中康CMH监测,2015年基层医院的用药规模(以终端零售价格计算)达到1500亿元,同比增长6.7%,增速下滑明显,不及2014年的一半。其中,城市基层医院增速高于农村基层医院,2015年城市基层医院用药规模为824亿元,同比增速从2014年的20%降至11.6%;农村基层医院用药规模为676亿元,同比增速从2014年的8.5%降至1.3%。
如此看来,两保合一、分级诊疗及基层使用非基药等政策的利好,在2015年并未对基层医院整体用药市场带来更多的放量。2016年,政策的持续加强能否带来基层用药的快速扩容,仍需继续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