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5年暑期学生安全的通知
放假前各班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将通知传达到全体学生。要教育广大学生牢固树立“防范为先、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避险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假期留校的学生要特别注意日常安全的防范,保持手机畅通,特别注意宿舍用电安全。不要留宿非本宿舍人员,陌生人到宿舍办事是要提高警惕。
暑期要特别注意饮食卫生。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不吃过期变质食品,不吃生冷不洁食品,不喝生水,不买街头无证小贩的饮(食)品,不采摘和食用野果、野蘑菇,不到校外无卫生保障的地方就餐,最好去学校食堂就餐。
学生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要轻信上门推销或以交押金为前提的勤工助学推介活动。外出打工要通过有关部门签订合法劳务合同,以免上当受骗,女生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
暑期学生要特别注意游泳安全。不到非公开开放的浴场游泳,假期留青的学生只能在海水浴场开放的时间游泳,要特别注意第一海水浴场有海沟、石老人海水浴场有暗流的情况。学生游泳时必须两人以上结伴,要注意安全,量力而行,不得冒险远游,不得超越规定界限。
假期间如果宿舍无人居住,离宿前对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
学生假期间外出(离开青岛市区)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不能及时返校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告知具体返校时间。学生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到相关部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有活动负责教师全程带队。
提高警惕,不为所谓利益所惑。学生从事订购往返车票等相关活动时,一定要保持理性,认真核对相关单位与人员、证件信息,不要为利益所惑,谨防上当受骗。
在往返途中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不要去各种缺乏安全保障措施的场所活动,不要在水库、大江大河、水草繁杂、有钉螺分布等危险水域戏水、游泳,不要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旅游踏青要选择安全路线、不走野路;出行时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营运资格和超载的车辆;尽量做到结伴而行,相互关照,不要将物品交给不认识的人看管、携带,在与陌生人交往中,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发生问题要及时向乘警、乘务员或当地公安部门报告;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
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和志愿服务活动,要时刻注意人身安全;研究生到外地参加科研活动或学术会议要向导师报告并经导师同意,同时要遵守相关规范和要求,保证人身财务安全。遇到突发事件,保持沉着冷静,并及时与学校联系。研究生学术科研活动结束后,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报告情况。
学生要遵纪守法,坚定立场,明辨是非。自觉抵制、预防危害国家社会安全的暴力犯罪事件,维护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在假期期间如果遇到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请及时与学院联系,或直接拨打学校报警求助电话:0532-82032110,0532-66782110。
安全,是我们永恒的旋律。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