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米兰
近日,江西、江苏、广东、内蒙古、四川、湖北、云南等7个省份药店圈又有新动态,医保定点药店又有新增,同时因违规而被中止得也不少。此外,205家药店被确定为医疗救助定点医药机构,并对这些药店也有相应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据了解,今后江西人社厅将对省内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全部实行动态协议管理,不再进行定点资格审查,能进能出,确保定点医院和药店的服务质量。
取消定点资格审查之后,各类医药机构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可以自愿向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定点,经评估公示通过以后,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成为定点医药机构。
定点医药机构要接受社会监督,年度考核不合格和涉及欺诈骗保行为的,会被解除定点服务协议,并在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内不得重新申请定点。
江西省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其中规定医保定点药店经营药品品种(不含中药饮片)不少于1000种,医保药品不少于药品总量的80%,同时营业时间内至少要有一名执业药师在岗。
据了解,江西省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药店的申请,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①医保定点药店需要具有整洁的营业场所,营业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设置医疗保险专门服务区域,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能力;
②定点药店需要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执业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③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相应管理人员和设备等。
据了解,镇江今后也将会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行政审批改为协议管理,从重准入转向重管理。目前,各医保经办机构正在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据了解,将按照通告、申请、审核、评估、公示、确认的工作流程和规则办理。医保经办机构发布通告,公开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择优标准。
新办法还规范了协议管理服务内容。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医药机构的资质和能力等方面的条件,对其协议服务内容、范围,基金支付标准,结算方式等实行服务等级分类管理。
同时,此次出台的新政还建立了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与退出机制。医保经办机构应与其解除服务协议的五种情况具体如下:
② 本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要求的;
②采取虚构、篡改申请材料等不正当手段成为定点医药机构的;
③违反医疗保险管理规定,以及采取欺诈等违规手段、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流失,情节严重的;
④按协议约定应当解除服务协议的;
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解除服务协议的其他情形。
近日,连云港人社局对7家药店和1家医疗机构符合医保定点单位的条件单位进行公示,拟与其实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名单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1
连云港君臣大药房
海州区郁州路70号C组团6号楼6号门面
2
连云港万德园大药房
海州区沈圩路东富邦万德园第2号楼无07室单元
3
连云港市徐军大药房
东辛农场二环中路145号金色家园小区2栋16号商铺
4
连云港仁心大药房
海州区人民东路综合楼A楼13号门面
5
连云港市新浦区靖源大药房
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南路88号香溢世界花城10-14号门面
6
连云港恒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岗埠一店
连云港市海州区岗埠农场腾飞路50号
7
连云港恒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香江花园店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西路13号香江花园24号楼8号门面
8
连云港皮肤病专科门诊部
连云港市海州区常乐新村D-2号楼
9月19日,市社保局发布通知,对下半年度新增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有关事项做了详细的说明。今年下半年度将新增部分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其中包括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据了解,目前,东莞社保定点医药机构已近千家,分布于各镇街(园区),方便市民近距离享受便捷的社保服务。
此次,中医门诊部、眼科门诊部、口腔门诊部,都有机会成为社保定点医药机构,更多的楼盘小区药店会进入社保定点机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可在10月14日前,向社保部门提出申报。经复核评分达到850分及以上的医药机构,将有机会签订社保服务协议,成为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为市民提供医疗和医药服务。
近日,乌海市将重新启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以方便参保人员持卡购药。并公布了符合初审条件的95家零售药店,具体名单如下:
2016年9月上旬,崇州市医保局根据医保实时在线监控系统筛查疑点数据和群众举报投诉,对全市15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稽核检查,其中发现9家药店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约行为。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约定,对其中9家违规药店作出限期整改,中止2个月医保服务协议,追回违规金额共计6109.90元的处理。
违规行为:违规摆放主副食品、药品进销存无记录、购药明细与医保刷卡记录不符、分解刷卡等问题。
中止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1
三元大药房三元街总店
2
王场为乐大药房
3
大划德康药店
4
崇阳南街药店
5
怀远感恩药店
6
元通康泰麒麟药房
7
崇阳星瑞大药房
8
锦江红梅药店
9
羊马天乐兴药店
近日,武汉市医保中心近期对该市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定点零售药店3112家。其中,发现10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用社保卡售卖生活用品、套现、代刷等严重违规行为,55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串换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遂对10家违规的定点零售药店终止医保服务协议,55家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医保结算服务资格3个月。
10家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
序号
企业名称
1
武汉仁泽大药房有限公司
2
武汉鑫瑞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3
武汉健兴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佛祖岭店
4
湖北善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森林小镇店
5
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同济堂建二药店
6
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东兴村药店
7
湖北智仁大药房有限公司沿港路店
8
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塔子湖药店
9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武汉有限公司彭刘杨路店
10
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自治街药房
近日,黄石市确定了2016-2017年度医疗救助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药机构救助对象为经批准正在享受的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救助范围为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开发区。
救助定点单位为5家医药公司、205家药店,具体包括黄石市时珍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时珍药店等64家定点药店、湖北华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同康大药房等43家定点药店、黄石新世纪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世纪旗舰店等40家定点药店、黄石新吴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益迪大药房等51家定点药店、湖北人无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虎威康延安路大药房等7家定点药店。
据了解,定点药店要遵守如下几点要求:
①定点药店不得以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行为套刷门诊救助卡,诱骗救助对象购买非药品以及代非定点药店刷卡、定点药店之间相互代刷卡等任何形式套取医疗救助资金。定点药店必须从国家规定的渠道采购药品,不得出售假冒伪劣药品。
②定点医药机构所辖定点药店要为救助对象购药提供方便,对救助对象提供会员待遇服务,并对特困救助对象提供免费坐堂医生诊疗服务,特别是对重病、重残人员提供专门服务窗口和专人服务。
③定点医药机构需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规定,药品的划价、收费、统计均使用计算机网络管理,用药咨询窗口随时开放,详细解答病人疑难问题,为用药者提供药品作用、方法、不良反应等情况的咨询,积极宣传医疗救助相关政策;救助对象购买药物的原始小票要留存备查。
为保障丘北县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健康有序发展。近日,丘北县医保中心按照服务协议内容,对辖区内58家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并对其中违反服务协议的两家协议管理零售药店暂停医疗保险服务资格两个月进行整改,视整改情况再决定是否恢复。
发现问题:
② 遍存在营业期间药师不在岗情况;
②普遍未使用正规医保发票;
③ 分药店赠品摆放不规范;
④有个别药店擅自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④ 房药品销售信息系统内与发票和小票信息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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