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读】2009-2016版医保目录调整方案对比分析

来源: 九和药业/johamu


医药云端信息: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文:七彩小荔枝


赶在国庆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人社部网站发布《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揭开了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的面纱。


自2000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在公费劳保医疗用药目录的基础上诞生以来,这是人社部门第三次启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上一版药品目录调整在2009年,至今已近7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早已是业内人士的众望所归。


据悉,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药品注册数据已经交给国家人社部门,作为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数据基础。


那么,2016年药品目录调整与以往相比又有哪些特点呢?


2016年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与2009年调整方案的详细对比如下:



通过以上两年的调整方案对比,不难发现主要差异如下:


调整内容——淡化基药强化重大疾病治疗用药;

高值药品谈判准入——由探索到践行;

领导小组构成——增加中国保监会;

专家组人数——咨询专家数量增加;

选专家抽取——地域覆盖范围扩大。


这体现了2016版调整方案的最重要三个特征:


1、高价药、重大疾病治疗用药的谈判准入将从地方逐步走向国家层面


这类药品,在2009年医保药品目录评审中被提及,但最终受限;2012年开始在珠海、青岛、深圳、浙江、江苏、内蒙古、湖南等地推出的高价药(大病药品)报销准入谈判,本次有望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层面实现。


此外,原国家卫计委主导的国家谈判中议价成功的3个产品亦有望通过这一渠道纳入报销范围。


这一制度会建立在医学、药学、卫生经济学、保险管理等多维度评价的基础上,并对药品的使用管理作出要求。


2015年全面推出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从整体报销比例上提高了参保患者的报销待遇,但在绝大部分统筹地区报销范围仍然受限于合规医疗费用。国家层面重大疾病治疗用药的谈判准入与大病保险制度相配合,将扩大合规医疗费用的范围更有效地减轻个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2、专家随机抽取范围的扩大


2016年和2009年相比,咨询专家从300人增加到400人;遴选覆盖范围从1/3扩大的到2/3,每个组别的专家人数从不少于30人增加到50人。这一方面反映了这7年以来信息化程度提高带来更广泛的专家参与,另一方面,数字的变化也体现了人社部对遴选范围、方式的慎重。


3、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是未来的方向


1999年人社部发布《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就已经提出了“两年一次调整+一年一次增补”的良好愿望。


但从实践层面来看,地方统筹基金的支付能力始终是药品报销范围扩大不得不考虑的制约因素——2009年国家医保目录的调整在各省落地的时间虽然在半年到两年之间,但部分省份2009版增补的乙类药品报销比例多年来一直低于2004版乙类药品。


各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收载药品的主要变化


下一篇,我们将从方案中寻觅调进、调出的关键点和有争议的话题探讨,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