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柳州市龙腾医药有限公司、广西药材有限公司和广西同济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收回上述3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广西灵山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撤销该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证书编号
收回日期
柳州市龙腾医药有限公司
柳州市柳石碑坪镇广西柳州绿达有限责任公司一工区209国道西面
A-GX14-083
2016年10月8日
广西药材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月湖二里6号
A-GX14-017
2016年10月8日
广西同济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市祥宾路63号旅游大厦12楼
A-GX14-043
2016年10月9日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证书编号
撤销日期
广西灵山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灵山县灵城镇和平路23号
A-GX15-042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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