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甘肃省商务厅官网发布《甘肃省药品流通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其中,《规划》要求大力发展药品电子商务,与此同时,鼓励经营规范、条件成熟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大力发展网上药店。此举无疑为医药电商行业注入一剂强心针。
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过发布了《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结束》的消息,总局已分别通知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曾经被多方看好的第三方平台零售药品业务被突然叫停,引发业内对医药电商前景的猜测与担忧。
此次《规划》同时指出,培育一批竞争力较强、特色鲜明、服务规范的网上医药零售平台,积极探索处方药网上销售新模式。
《规划》内容
《规划》指出,支持经营规范的药品批零企业申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积极开展医药B2B、B2C业务;
积极引导有资质的网上药品零售企业加快自建平台,鼓励和支持其通过借助综合网络零售平台扩大市场辐射面,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
培育一批竞争力较强、特色鲜明、服务规范的网上医药零售平台,积极探索处方药网上销售新模式。
大力发展中药材电子商务,支持从事中药材电商经营企业的GMP、QS 等资质 认证,建立中药材商品规格、信息编码、仓储物流等行业标准,解决制约中药材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中药材线上线下协同销售。
充分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提高药品营销、支付、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药品市场信息搜集、价格动态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能力。
据39医药君了解,甘肃省药品流通企业经营模式传统,电子商务、网上销售、供应链管理等现代营销方式处于起步阶段,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新模式处于探索阶段,专业化的第三方药品物流配送发展较慢,药品流通企业参与医院药事服务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
《规划》指出,药品流通行业自身在总体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能否适应流通新技术应用和流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的环境变革,满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实现转型发展仍面临较大挑战。因此,大力发展药品电子商务成为需求。
除了对药品电子商务的支持之外,鼓励药企兼并,支持药店开展多元化服务同样是《规划》的发展重点。《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药品年销售额200 亿元,力争形成1家年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集团,3-5家年销售额超 20 亿元的区域性大型药品流通企业,5-8家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药品流通连锁企业,1-2 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药品批发 20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 8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销售额占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 80%以上;连锁药店占全部药品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
做强药品批发龙头企业
以提高行业集中度和组织化程度为导向,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药品流通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联合、参股、控股等方式,向规模化、集团化和集约化经营发展,加快提升企业规模实力和网络覆盖面。
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利用渠道优势,与上游制药企业和下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强强联合,探索药品流通工商一体化和批零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径,形成药品流通供应链优势。
做优药品批发中小企业
以特色化、专业化和差异化为导向,引导中小型药品批发企业做特、做精、做专,开展精准化服务,满足多层次市场需求。
支持具有一定区域网络优势的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通过组建企业联盟、联购分销、共同配送等方式联合发展,实现企业间的资源共享,增强市场竞争力。
引导缺乏竞争优势的中小型药品批发企业加盟或并入大型药品流通企业。
通过市场机制,逐步淘汰一批规模小、无特色、效益差、不遵守市场秩序的药品批发企业。
做大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以规模化、连锁化和多元化为导向,鼓励药品连锁企业拓展跨区域服务网点,用组织化经营实现规模化效益。
鼓励药品连锁企业通过兼并、联合、控股等方式进行企业间的整合与重组,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提高药品零售的集中度。
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妆、保健品、医疗器械销售和健康咨询、中医药服务等多元化经营,满足群众药疗保健等多方面需求。
鼓励经营规范、条件成熟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大力发展网上药店。
鼓励和扶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偏远乡村设立连锁门店,完善“放心药” 下乡实践模式。
来源:39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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