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2家:
2016年10月10日-10月13日,岳阳市药监局对岳阳市26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组发现2家药店已不具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规定的条件,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撤销下述2家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收回14家:
2016年10月10日-10月13日,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岳阳市26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组发现14家药店在经营过程中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的规定,为加强药品经营安全的风险防控,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决定收回下述14家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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