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人民网从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南京市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网站药品连锁企业共有11家,约占全市药品连锁企业的33%,其中,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药品连锁企业已达8家。
根据国家互联网药品监管的相关规定,发布药品信息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只有‘两证’齐全的药企,才有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非处方药品交易服务的资格。”南京市食药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副调研员操练武表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消费观念的改变,互联网药品产业的发展呈现出多元化态势,如与电商平台合作、开设官网;线上线下的结合,提供差异化服务;聚焦于大健康、大数据分析;致力于专业化服务等等。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也成为食药监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
28日上午,在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正在对供应商提供的药品信息等资质进行审核。“供应商药品要通过互联网销售,首先就必须经过公司质管部的严格审核,符合药品GSP标准的,方可入店。
”作为南京市目前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资格的药企之一,该公司总经理严久峰表示,相比于常规的药企,互联网药企承担的责任和压力也更大,对于药品的审查、销售并不轻松,一味药品,从进入药企到送达市民手中,中间至少要有质管、美工、运营、药师、物流等多个环节参与保障,每一个环节都要层层把关,丝毫不能大意。
目前,根据企业的测算,通过互联网销售的药品,主要以滋补养生、骨伤膏药类为主。
南京食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买非处方药品时,首先要核查网站是否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资格证书》编号,确认其是否为合法网站,只有在合法网站购买非处方药,药品质量才可能得到保障。
南京市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11家)
先声再康江苏药业有限公司
南京医药百信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上元堂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一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南京金陵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嘉伦光彩大药房有限公司
江苏奇冠药店有限公司
江苏采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南京筑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南京恒玖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江苏海帮连锁药房有限公司
南京市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8家)
先声再康江苏药业有限公司
南京医药百信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上元堂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一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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