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我是执业药师,不是抓药的!

来源: 连锁医药/YASEE-YILIAO


“稀缺又多余”成执业药师生存现状——社会需要执业药师,岗位上又难以发挥工作职责角色尴尬背后是定位有问题。一纸证书,有人认为没用,有人为之发愁。

有药店员工讲述执业药师生存现状时说,“稀缺又多余”。把这样一对矛盾的词语用在执业药师身上,是因为执业药师在工作中的确处于尴尬地位。

在一些人的观念里,执业药师社会地位低于医生,实际工作中,执业药师常干一些“边角料”的活。有专家认为,中国的执业药师生存状况出现如今的困境,是国家对执业药师的定位出现了问题。要想改变他们的生存状况,就要想办法提高他们的地位和待遇。

角色错位:药方把关人沦为抓药的


郑州人民医院药学部副主任刘平说,执业药师主要负责审核处方,以及指导患者用药、解答咨询。

审核处方主要是看处方的期限、剂量是否合适,其实充当着药方最后把关人的角色。”刘平说,实际上执业药师沦为了“抓药人”的角色。

在药店做了8年执业药师的陈巧霞对此感触颇深。她曾在医院做过多年医生,工作中,她常有开出的处方被医院的执业药师返还回来修改的经历。每当出现这样的情况,她心里就有点不痛快,“当时觉得医生是脑力劳动,医院的药师只要按照我的处方抓药就行了,不应该指手画脚。”现在她觉得,那是对原来同事工作的一种误解。

后来,陈巧霞考了执业药师资格证到药店工作,自己的工作也有多次被他人误解的经历。

陈巧霞讲述了一段亲身经历。大概是2007年,一位中牟县医院退休的老职工,到陈巧霞所在药店购买治疗白内障的药品,她在审核老职工带来的处方时发现,药品剂量有点大,建议老职工找医生重新开个处方。老职工不愿意了,说:“我的处方是专家开的,你一个卖药的,凭什么这么说?我买什么药你给我什么药不就行了?”陈巧霞觉得很委屈,最终没给老职工拿药,“担心出现问题。”

“重视医生、轻视药师是社会普遍的观念,很长时间以来一直存在。”陈巧霞说。《医药经济报》对执业药师生存状况的调查显示,社会大众虽然对用药安全关注度高,但对执业药师的认知却极其有限。

岗位尴尬:工作需要却又多余


与陈巧霞有类似经历的执业药师不少。在一个药师论坛里,有很多在药店工作的执业药师吐槽,觉得自己的岗位“稀缺又多余”。

“真正的执业药师大都不会去药店上班。”一名药店老板说,这是因为执业药师数量少,待遇要比其他药师高一倍左右。

河南商报记者在一些招聘网站上看到,很多要求在岗的执业药师招聘,工资待遇大都在5000元。

“其他工作人员只要2000元左右。”上述药店老板说,现在药店数量庞大,竞争激烈,药店为了节省成本,宁可花钱租一个执业药师证,也不愿意高薪聘执业药师。因此,这些执业药师要么是在药品批发行业,要么是在医院。

药店经营者李宁(化名)说,很多经营者不具备专业知识,虽然开药店会经过药监部门的一些培训,但收入跟提成有关,都尽可能地推荐高价药品。

教训深刻:履职不严酿成事故


河南省医药超市有限公司作为一个药品零售企业,在省内有50多家门店,对药店的质量负责人管理严格。该公司质量部负责人赵女士说,执业药师把关人的缺岗,确实有很大的隐患,因为很多处方药品使用不当,很可能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

今年36岁的彭瑜辉,还在遭受着吃错药后带来的折磨。

2010年年底,她拿着医生开具的处方,到郑州城中村老代庄附近的一个药店购买处方药优甲乐。处方注明优甲乐50ug,而药店卖给她的则是100ug.服用药后,彭瑜辉出现不适,虽然做了手术,但仍身体残疾。

法院一审判决中认定,该药店应当先就处方签进行审核,药店应当承担20%的赔偿责任。

该药店法务部部长赵红理说,虽然卖给彭瑜辉药的工作人员没有执业药师资格,但药店有执业药师,处方和药品经过了执业药师的审核。彭瑜辉称,在药店买药时,药方没有经过药店的执业药师审核,药店也没有人告知卖给她的药品规格含量与处方不同。如今,彭瑜辉与药店都已提起上诉。

事实上,因药店质量负责人把关不严酿成的悲剧不在少数。

前几年,许昌市的温某持处方到该市一药店买药,药店将处方上的“长春西酊”错拿成“长春新碱”,并在药盒上标注了用量。温某回家后按药盒上标注的用量输液后死亡。郑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出司法鉴定意见书,结论为:被鉴定人温某的死亡与所用药物“长春新碱”存在因果关系。

解决之道:提高地位“优良”对待


国家执业药师认证中心专家顾问康震认为,执业药师行业这么混乱,是国家对药师的角色定位出了问题。

根据1999年修订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国执业药师的定义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中国药科大学教师冯国忠在其论文中也表达了类似观点,认为由于利益或观念作祟,很多执业药师工作中发挥不了真正作用。

还有专家认为,现在执业药师陷入困境,与现行管理体制相关。

刘平说介绍,医院里的医师属国家卫生计生委管理,对医院来说,执业药师资格证并不是医院必须具备的,一些人可以通过职称考试取得药士、药师和主管药师等职称,该项考试由卫生部门组织。药品零售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管辖范围,执业药师认证中心也隶属于该局。不同的管理体制,再加上社会观念里医生地位高于药师,导致真正的执业药师不愿去药店工作。

冯国忠期望通过完善法律来改变这一困境。他说,现在缺乏一项强制性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执业药师法,来对执业药师的岗位设置、工作规范、具体职责、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做出明确规定。要把药师与医师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执业药师才能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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