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省医保定点药店再起“风波”,48家定点资格被取消!

来源: 国裕医药/guoyuyi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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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药店圈医保定点药店,又有新动态,其中,吉林长春公布《长春市城镇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医保定点药店违规严重的,三年内不能签订服务协议;湖北、江苏共48家医保定点资格被取消;浙江武义县启动第三方审计,规范医保定点药店管理等;山东日照新增51家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等等。详情如下:

 

吉林:长春医保定点药店违规严重,三年内不能签订服务协议

10月27日,长春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长春市城镇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据了解,该《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禁止行为以及法律责任,其中对定点零售药店规定如下:

 

要对购药参保人员核实身份信息: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对购药的参保人员核实身份信息,提供药品销售服务,交付相关费用结算票据。另外,要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规范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建账、处方配药及零售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定点零售药店不得从事的活动:

①不得采取串换药品、上传虚假销售信息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

 

②不得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为参保人员支付生活用品、保健滋补品等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费用,或者采取冒用、敛存社会保障卡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

 

③不得与持卡人采取用现金兑换社会保障卡内资金的手段套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

 

④不得擅自与非定点药品经营单位实施联网,或者为非定点的药品经营单位变相开通医保服务,代刷社会保障卡等。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约定条款拒付违规费用,中止执行或者解除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三年内不再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湖北:武汉45家药店被暂停医保结算资格

27日,武汉市人社局通报称,通过对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系统消费数据筛查和实地核查,发现287家药店将生活用品等其他售卖项目串换成医保项目上传结算,该局已拒付所有违规费用,并暂停45家定点药店医保结算资格。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武汉市金万年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锦绣龙城店

2

湖北阳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关南店

3

武汉佐今臣健康药房有限公司

4

武汉市康乃馨大药房有限公司

5

武汉佐今臣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左岭店

6

武汉泰合鑫大药房有限公司

7

武汉金泰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8

武汉同星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红星店

9

武汉市福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10

武汉裕鑫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11

湖北智仁大药房有限公司前进店

12

武汉市东西湖同济堂金银湖店

13

武汉市百岁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唐家墩分店

14

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同济堂唐家墩药店

15

湖北美罗汇健康药房有限公司鑫海花城店

16

湖北金药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武胜路旗舰店

17

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营房村药店

18

武汉市美佳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汉口店

19

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天泰药店

20

武汉健康人大药房有限公司彭刘杨路店

21

武汉人福益民医药有限公司东亭店

22

武汉市蔡甸区安堡堂大药房

23

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领袖城店

24

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同济堂前川药店

25

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兰馨苑店

26

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滠阳店

27

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兴店

28

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叶店店

29

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刘店店

30

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风店

31

武汉济仁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九板店

32

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杨园店

33

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百锦店

34

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武湖店

35

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祁家湾店

36

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梅园店

37

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潘家田店

38

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河店

39

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欣城店

40

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双凤店

41

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民安店

42

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向阳店

43

武汉市百岁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兴新街分店

44

武汉平安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45

武汉市好药师宝树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浙江:武义县启动第三方审计规范医保定点药店管理

近日,武义县社保局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启动第三方审计工作

 

审计方式:主要采用财务审查药品监管相结合的方式。

 

审计范围:对被抽查的定点机构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账面会计资料、药品进销存清单资料、药品实物、药品价格、参保人员的药品配售记录等情况。

 

审计重点:定点零售药店执行药品电子台帐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存在以药换药、超量售药等违规或不合理的服务行为。

 

广西:九成定点医院和药店实现一卡通

10月28日,据广西人社厅通报,截至2016年9月底,全区累计制发社会保障卡1636.01万张,共有2313家医保定点医院、4233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了异地就医(购药)“一卡通”即时结算,均占定点医院和药店总数的九成以上(分别为91.2%、93.5%),全区通过“一卡通”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结算585802人次(其中门诊123041人次,住院40963人次,药店421798人次);结算金额9.3亿元,其中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6.84亿元。

 

据了解,截至9月底,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城镇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83.54%、103.76%、101.49%、101.56%、103.7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761.6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0.67%。另据了解,目前各地人社正批量集中制发卡,力争2016年底累计发卡达到2500万张,实现各类参保人群的全覆盖和城乡居民医保“一卡通”,实现社保卡在社会保险领域功能的全面应用。

 

江苏:盱眙3家药店违规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近日,江苏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例行检查时发现3家药品零售单位,因计算机系统、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3家企业被撤销GSP认证证书,依法收回GSP证书,并被取消医保定点药店资格。

序号

单位名称

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

1

盱眙百药堂大药房

多个药品不能提供随货同行单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药店不能做到依法经营质量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陈列、销售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等。

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并在2年内不享受医保定点药店签约申请。

2

盱眙城南大药房

3

盱眙县御草堂大药房

 

山东:日照新增51家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

近日,日照人社局公布了2016年度第一批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药名单,其中,涉及到住院的机构有两家,涉及到门诊的机构有五家,定点药品经营单位有44家。且市直有1家,岚山区有15家,东港区有27家,五莲县有3家,日照经济开发区有4家,莒县有1家。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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