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药企注意了,小心药监部门的回头枪!

来源: 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江西药企注意了,省药监局要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了。

11月8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做好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为巩固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保证药品流通企业的持续合规经营。该局将于2016年11月8日至12月25日,在全省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

《通知》显示,此次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的工作重点有4方面:

(一)问题隐患整改排查情况。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各企业自查、以及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重点是国家总局概括的十种违法经营行为,整改是否到位,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清除。

(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情况。检查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合规情况,是否存在反弹。重点是关键岗位人员、帐户、资金和票据管理、收货发货及贮运、冷链等环节的质量管理等。

(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该立案的是否立案,以及调查处理与结案情况。

(四)制度建设以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建立起来的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和严格执行,是否存在有制度不执行情况等问题。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赣食药监药化流通〔2016〕85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

今年4月下旬以来,省局组织在全省开展为期5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取得明显的效果。药品流通环节“挂靠走票”、非法购销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业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强化;药品流通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为巩固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保证药品流通企业的持续合规经营。经研究,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问题隐患整改排查情况。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各企业自查、以及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重点是国家总局概括的十种违法经营行为,整改是否到位,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清除。

(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情况。检查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合规情况,是否存在反弹。重点是关键岗位人员、帐户、资金和票据管理、收货发货及贮运、冷链等环节的质量管理等。

(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该立案的是否立案,以及调查处理与结案情况。

(四)制度建设以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建立起来的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和严格执行,是否存在有制度不执行情况等问题。

二、时间安排

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至12月25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专项整治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各地要充分认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对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加强对此次“回头看”的领导,持之以恒、周密安排、扎实推进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厉惩处。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监督检查对象,对整改不力、管理水平低、购销渠道混乱以及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过监管部门处罚等企业,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监管力度和频次。对继续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一经查实,要从严从重处理,并及时公开信息,予以曝光。

(三)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各地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讲纪律、守规矩,严格执法,勇于担当,有效防患药品安全风险。对工作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案件查处不力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省局将视各地开展“回头看”情况,不定期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实施飞行检查。

各地对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情况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至省局药化流通处。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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