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藏帖|白皮书明示儿童用药“黑名单”:别给宝宝用错了!

来源: 徐州三源医药/sanyuanyingai

 据《2016年儿童用药安全调查报告白皮书》显示,我国现有的3500多种药品中,专供儿童使用的只有60多种。而在这仅有的 60 多种儿童专用药中,也存在着很多错误使用的情况。

  关于孩子用药不当,而致病致残的新闻屡见不鲜,面对这些折翼的天使,袋鼠麻麻再也忍不住了,今天必须和大家聊聊:孩子用药的这个事儿。

  儿童禁用、慎用的药物

  1、解热镇痛药物

  阿司匹林:在临床上被广泛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风湿热等的治疗。但其不良反应较多,因此,目前不推荐作为儿童退热药的首选,尤其是3个月以下的宝宝,以及有水痘或流感症状的儿童或青少年要禁用。

  赖氨匹林:同阿司匹林,一般12岁以下儿童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要禁用。

  尼美舒利:不推荐作为一线退热药,对中枢神经和肝脏造成损伤的案例时常出现。2011年5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禁止用于12岁以下儿童。

  布洛芬:是世界卫生组织、美国FDA唯一共同推荐的儿童退烧药,是公认的儿童首选抗炎药。但长期用该药会对胃肠系统、肝肾功能造成一定的损害,尤其是新生儿身体各脏器系统发育还不健全,所以该药常用于3个月以上的儿童。

  2、止泻类药物

  复方地芬诺酯(地芬诺酯、阿托品):新生儿和幼儿可引起呼吸抑制,故2岁以下小儿禁用。

  洛哌丁胺(易蒙停):用于低龄儿童易致药物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阴茎水肿、麻痹性肠梗阻、急性肾功能衰竭、意识障碍等。国内外均规定2岁以下儿童禁用洛哌丁胺;5岁以下的儿童不宜使用盐酸洛哌丁胺胶囊剂。

  药用炭片:吸附作用强烈且无选择性,能影响胃蛋白酶、胰酶等消化酶的活性,减少维生素的吸收,长期应用可致小儿营养不良。禁止3岁以下小儿长期应用。

  3、驱虫类药物

  2岁以下的儿童接触虫卵的机会要少,一般不需要服用驱虫药。

  常用的驱虫药,如阿苯达唑(肠虫清)、哌嗪(驱蛔灵)、噻嘧啶(抗虫灵)、左旋咪唑、苦楝皮等都有一定毒性和副作用,因此规定:2岁以下儿童禁用阿苯达唑,1岁以下儿童禁用哌嗪、噻嘧啶,5岁以下儿童禁用苦楝皮。

  4、抗过敏类药物

  氯苯那敏、赛庚啶、苯海拉明、茶苯海敏:现有证据表明这些药物可能导致中枢兴奋,烦躁不安,失眠或癫痫发作等,过量时还可引起心动过速、心脏传导阻滞或心律失常。故国内规定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国外建议2岁以下儿童避免使用。

  异丙嗪:可致2岁以下儿童呼吸抑制甚至死亡;还可能引起小儿肾功能不全;患急性病或脱水的小儿,注射本药后易发生肌张力障碍;儿童单次口服本药75~125mg,可发生过度兴奋、易激动或噩梦等异常反应。故2岁以下儿童禁用。

  阿司咪唑(息斯敏)、特非那定(敏迪):偶可引起心脏功能异常,如Q-T间期延长,室性心律失常、心脏骤停等,因此建议12岁以下儿童避免使用。

  盐酸氮卓斯汀:有一定的中枢抑制作用,可引起嗜睡、头晕、口干、多梦、咳嗽、腹痛、恶心、乏力、鼻痛等。

  1)盐酸氮卓斯汀片:尚无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

  2)盐酸氮卓斯汀滴眼液:不推荐4岁以下儿童使用。

  3)盐酸氮卓斯汀鼻喷剂:适用于成人或12岁及12岁以上儿童。

  5、抑酸类药物

  西咪替丁: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幼儿用药后易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应慎用。

  雷尼替丁:连续使用会对小儿的肝、肾功能、造血系统和内分泌系统有一定损害,故规定8岁以下儿童禁用。

  6、镇静、催眠与抗惊厥药

  哌醋甲酯(利他林):适用于呼吸衰竭和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抑制,儿童长期应用可产生食欲减退、失眠、偶见腹痛、心动过速和过敏。故建议6岁以下避免使用。

  苯妥英钠:为抗癫痫、抗心律失常药,小儿不作首选。

  地西泮:有镇静、催眠等多种作用,但不良反应较多,所以新生儿要禁用,6月以内的婴儿要慎用。

  7、镇痛药

  吗啡:有极强的镇痛作用,但其最大缺点是易成瘾。所以1岁以内宝宝不要用。

  氨酚待因:用于各种术后疼痛、牙痛、感冒所致头痛及全身痛、软组织损伤痛等,还有镇咳作用,但反复给药可产生耐受性,久用有成瘾性。故7岁以下不宜使用。

  8、四环素类抗生素

  如:四环素、土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米诺环素(美满霉素)、地美环素、美他环素等,这些药物均可引起消化道反应、肝损害、肾损害,还影响牙齿及骨骼的发育,故8岁以下小儿禁用。

  9、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如:庆大霉素、链霉素、阿米卡星、奈替米星、依替米星、妥布霉素、大观霉素、小诺霉素、西索米星等。这类药物连续使用易造成小儿听神经和肾功能损害,很多人的听力是因其受损的,故规定6岁以下儿童禁用。

  10、喹诺酮类药物

  常用的有: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氟罗沙星、莫西沙星等。这类药物用于幼龄动物实验时,可致骨关节病变,特别是负重骨关节软骨组织的损伤。故18 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宜使用。

  11、其它抗菌药物

  磺胺类:此类药物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故2个月以下的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应禁用。

  呋喃妥因、呋喃唑酮:可引起溶血性贫血、黄疸和周围神经炎。所以新生儿禁用。

  氯霉素:新生儿肝肾未发育成熟,药物自肾排泄较成人缓慢,故氯霉素用于新生儿易致血药浓度过高而发生毒性反应(婴综合征),所以新生儿不宜应用。如果有指征必须应用时,应在监测血药浓度条件下使用。

  替硝唑、奥硝唑:治疗厌氧菌感染,及预防术后厌氧菌感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另外,硝基咪唑类均可能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所以,替硝唑口服时:仅限3岁以上儿童治疗肠道阿米巴病使用;替硝唑注射剂:12岁以下儿童禁用;奥硝唑注射剂:建议3岁以下儿童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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