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出公告称,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草案规定,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含子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此举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从而有效地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该草案兼顾了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将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的发展。
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不超过 200 人。单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全额认购本次集合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计划份额上限为 30,000 万份,按照不低于 1:1设立优先级和劣后级份额资产并合并运作。本集合信托计划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直接或间接(通过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以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泰格医药的股票。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公司大股东叶小平先生对本集合信托计划的优先级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增信措施。
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即为本集合信托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集合信托计划名下时起算。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详细公告,请点击页面底部的“阅读原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