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正式对外公布。
据悉,两票制将冲击中小商业,利好大商业。公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1.3万多家药品批发证照的流通企业,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不到5%,集中度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悬殊。
而同样在1月9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以下简称《改革规划》),其中提到“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形成1家年销售额超过5000亿元的超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批发市场总额的90%以上。”
2016年底,商务部官网发布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也提出,“到2020年,培育形成一批网络覆盖全国、集约化和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0%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40%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达50%以上。”
《改革规划》中提出,将通过以下五点,进行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1.加大药品、耗材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力度,引导供应能力均衡配置,加快构建药品流通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破除地方保护,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
2.推动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药品经营企业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鼓励区域药品配送城乡一体化。
3.推动流通企业向智慧型医药服务商转型,建设和完善供应链集成系统,支持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
4.应用流通大数据,拓展增值服务深度和广度,引导产业发展。鼓励绿色医药物流发展,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链物流。支持药品、耗材零售企业开展多元化、差异化经营。
5.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规范医药电商发展,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提升行业透明度和效率。
而按照“两票制”的政策设计,“两票制”实施后,部分企业过去通过过票商业公司完成资金费用的循环基本被断路,使长期以来过票公司得以生存的空间被压缩、过票功能瓦解,加上自今年5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营改增”税改政策,大量靠倒票生存的商业公司在这些组合政策下,原有价值丧失,面临淘汰出局,流通企业数量将因此政策会大量减少。
而“两票制”国家文件中规定的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与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将明确利好集团型药品流通企业;同时随着政策执行深入,大批代理型医药商业公司、中小型医药商业公司势必需要转型或寻求被兼并,将为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集团进一步加快兼并重组释放机会,进一步提高药品配送集中度。
有流通专家对此问题进一步表示,一系列骨牌般的效应将快速产生:
两票制”将打破
药品市场流通规律
某种程度上行业成本会增加
↓
大批代理型商业淘汰
↓
地市级配送型商业公司
迎来发展机会
可以直供终端了
↓
大型医药商业
将快速布局地市级网点抢占市场
底价代理工业企业面临挑战
高开高返或自营网络的企业面临机会
那些靠倒票生存的商业公司
因为失去原有价值将被淘汰
“ 行业自律树品牌,海南宝岛出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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