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医药电商政策开门红,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取消互联网药店交易服务企业审批的通知》,取消B证、C证审批。此举降低了互联网药店的准入门槛,或将有更多企业进入市场,有利于推动产业前行。不过,此举在短期内对市场的直接影响有限。
农历新年前夕,国务院发布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此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共有39项,其中第28项是“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通俗点说,医药电商B证、C证此后无需审批,但A证审批依旧。此决定一出,医药电商产业界普遍叫好。不过要了解此政策对产业的真正影响,需要先了解医药电商的来龙去脉。
2004年发布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对当时各类繁冗的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了精简,最终保留了500项行政许可,其中第354条就是“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依据这个规定,2005年9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出台。这一暂行规定对不同的医药电商业务进行了划分,并提出具体的审批要求,规定里虽然未提到A证、B证、C证,但发回企业审批回执的资格证号里会根据具体申请业务类型标注A或B或C。
例如,面向普通消费者提供线上药品销售业务的1药网证号就是:粤C20150007,于是坊间就有了A证、B证、C证的说法。A证发给如天猫医药馆、京东大药房等平台型企业,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B证通常发给提供B2B电商业务的企业,企业在自己的网站里与其他企业进行交易;C证则发给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的企业,如1药网、康爱多、七乐康等企业。
事前审批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市场,杜绝或降低实际运营中的风险,但在实际运作中审批制度对医药电商运营风险管控的帮助有限,反而浪费了企业的有限资源、加重了政府人力负担、政府难以将资源真正投入战略性领域。截止去年9月,共批出A证29张、B证161张以及C证539张。以C证为例,审批条件之一就是必须拥有线下连锁零售药店,仅此一条就使得许多纯互联网背景的医药电商公司花费不少资源、时间和力气收购药房,而目的仅仅是为了获得牌照。
意识到事前审批制度的不足,2015年起,国务院又开始新一轮简政放权,此轮放权的核心在于“放、管、服”,转变管理方式,从事前审批改为事中事后监管。2015年10月,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了62项行政审批;2016年2月取消了152项行政审批;此次又进一步取消了39项审批。其中不少与医疗相关,如第一批取消的“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等。
笔者曾在《
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审批放开后小区门口的单体药店也将有资格参与到互联网医药电商中,提升了用户便利性,还会催生为单体药店提供电商平台服务业态的发展。所以说,此次审批取消对于医药电商来说可谓2017年的开门红。
但客观来看,特别是从短期看,取消B证、C证审批对市场的影响有限,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分析:
此次行政许可取消决定政策的发布,并不是针对医药电商产业专门采取的激励政策,更多是中央政府从简政放权角度对非必要流程进行简化,降低了准入门槛,但并没有释放新的消费者需求。与类似“放开处方药网售”这样能直接注入新需求的政策相比,对整体市场短期影响有限;
取消审批不意味着谁都可以网上卖药。此次发文也提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药品批发企业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严格把关。言下之意,必须的审批还是存在,企业不再需要申请C证,但拥有“药品零售企业许可”是必须的;
互联网一直是重资金投入产业,取消审批,对于原本有资金实力以及运作资源的企业来说价值并不大,即便不取消审批他们也有能力通过审批。对于资金及资源并没有那么丰厚的企业来说,即便进入市场,其实力也不足以支撑其在竞争激烈的医药电商市场中获得席位。且互联网市场头部效应明显,连市场第一的大众点评也需要和美团合并才能开始盈利,对于因为放开准入而进入市场的小企业来说,进入的企业数量再多也不难对市场产生实质性影响;
医药电商市场大体竞争格局已经成型,天猫、京东两家都进入了自营B2C市场占据或即将占据市场领导者地位;1药网、康爱多、七乐康、健客网等十亿俱乐部玩家持续市场扩张;德开、可得网等细分垂直玩家持续深挖专病、专有类目运营……审批放开后新进企业很难在市场中快速找到有利定位。
结语<<<
此次国务院发文特别提到取消审批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网上信息发布系统,方便公众查询,指导公众安全用药,同时建立网上售药监测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变事前审批为事中监督,相信这才是保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真正抓手。
■编辑 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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