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社会资本办中医不做布局限制

来源: 湖北省医药行业协会官网/hbsyyhyxh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每个市州都有三甲中医院

        《意见》明确,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全面协调发展,整体实力居中部领先和全国前列,初步建成中医药强省。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意见》提出,到2020年各市州均建有三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95%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国医堂,9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同时,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00万亩,中药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

        鼓励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社会资本举办中医门诊部不做布局限制

        针对社会关注的中医药服务准入问题,《意见》提出放宽准入,改革中医医疗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根据执业技能探索实行分类管理,依法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制度。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鼓励社会资本优先举办中医康复、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方面不作布局限制。保证社会举办和政府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

        《意见》指出,要全面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建立湖北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和全省国医堂信息云平台,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推动中医电子病历和中医健康档案的数据交换与协同共享。《意见》还对“中医药”与“健康旅游服务”相结合的发展思路进行了谋划。比如,将培养李时珍医药文化、武当山健康养生、咸宁温泉养生等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此外,积极推动该省中医药文化历史悠久的名胜古迹、中药材种植基地、中华老字号企业等中医药资源融入旅游产业区发展范畴,鼓励酒店、景区等旅游企业为游客研发、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等。

        加强道地中药材品牌建设

        完善道地中药材标准,构建中药材生产过程追溯和质量检验检测保障体系。着力构建神农本草、武当道药、李时珍医药等“荆楚药材”品牌体系。重点支持罗田九资河茯苓、恩施板桥党参、利川鸡爪黄连和恩施紫油厚朴等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和商标注册保护的中药材品牌建设。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要求,全面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西医结合,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以推进继承创新为主题,以提高中医药发展水平为中心,以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为重点,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湖北建设、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整体实力居中部领先和全国前列,初步建成中医药强省。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8张,各市州均建有三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95%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国医堂,9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服务的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初步形成一批健康服务新业态。中医基础理论研究及重大疾病攻关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防治水平明显提高。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更加健全,聚集一批学术领先、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人才,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5人。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00万亩,中药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标准体系、监督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管理体制更加健全。

        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科技水平显著提高,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国民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大幅度提高。中药工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对社会经济的贡献率不断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公立中医医院在中医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治方面的骨干作用。重点支持省中医医院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把省中医医院建成全国一流的现代化中医医院。着力强化市州级中医医院建设,每个县(市)建设好一所县(市)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推动妇幼保健机构的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推广应用中医药技术。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国医堂,强化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室建设,支持康复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加强中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省卫计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2.切实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强化省、市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明显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中医诊治水平。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建立覆盖省、市、县的重点中医专科体系;深化重点中医专科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专科诊疗水平,支持湖北省中医院肝病、肾病等优势重点中医专科做大做强,逐步建成国家或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品牌中医专科。(省卫计委负责)

        3.促进中西医结合。加强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把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成全省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科研和教学中心。切实加强市(州)、县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逐步建立中西医结合服务体系。在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探索建立完善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在非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实施“西学中”行动计划,加强中西医结合骨干培训,建立省级“西学中”培训中心。(省卫计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配合)

        4.大力发展民族医药。加强恩施州民族医疗机构、民族医药重点专科以及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民族医药传承保护与理论研究力度,推动民族医药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卫计委牵头,省民宗委配合)

        5.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改革中医医疗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根据执业技能探索实行分类管理,依法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制度。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鼓励社会资本优先举办中医康复、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方面不作布局限制。保证社会举办和政府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省卫计委负责)

        (二)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6.加快建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实现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全省所有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建立治未病科和中医养生堂。指导中医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一体化的治未病服务。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省卫计委牵头,省工商局配合)

        7.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提升中医医院治未病服务能力,加快治未病专业人才培养。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鼓励中医药机构利用生物、仿生、智能等现代科技,研发一批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保健器材。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省卫计委牵头,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食药监局配合)

        8.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鼓励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开展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将中医药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省卫计委、省民政厅负责)

        9.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深度挖掘我省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培养李时珍医药文化、武当山健康养生、咸宁温泉养生等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积极推动我省中医药文化历史悠久的名胜古迹、中药材种植基地、中华老字号企业等中医药资源融入旅游产业区发展范畴,鼓励酒店、景区等旅游企业为游客研发、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商品和旅游线路,建设国家和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标准化和专业化。支持举办层次高、影响大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展览、会议和论坛。(省旅游委、省卫计委负责)

        (三)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工作。

        10.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继承我省历代名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丰富中医理论,指导临床实践。系统总结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和湖北省名中医临床诊疗经验,整理出版名医名家医案集。开展中医古籍文献资源普查,抢救濒临失传的珍稀和珍贵古籍文献,推动中医古籍数字化。(省卫计委牵头,省科技厅、省文化厅配合)

        11.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建设我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中心,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完善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开展民间中医药古籍、古方、单验方及特色诊疗技术的全面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筛选,完善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建设中药炮制基地,切实做好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挖掘整理,形成规范、传承推广。(省卫计委牵头,省科技厅、省文化厅配合)

        (四)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2.完善中医药教育体系。建立健全中医药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支持湖北中医药大学建设和发展,加强附属医院和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建设,积极探索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模式,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争取建成全国一流的中医药大学。支持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基层培养中医药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全面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医教协同发展。实施国家和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培养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及中医药临床科研领军人才。加强全科中医医生、基层中医药人才、中西医结合等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大力宣传中医药名医大家。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分别负责)

        13.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全面覆盖中医药领域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实现中医药师承教育的常态化和制度化。鼓励中医医院的知名中医和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指导老师带徒授业,培养中医药人才。继续强化名老中医药专家和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鼓励支持名老中医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人才。(省卫计委牵头,省教育厅配合)

        (五)推进中医药创新发展。

        14.加强中医药协同创新。建设以湖北中医药大学、省中医药研究院和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支撑,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组建国家和省级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支持中医药骨干企业与知名科研机构建设技术攻关平台,组建中医药发展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中医药专利信息平台,强化各类科技资源、创新计划对中医药研发的支持。支持省、市级中医医院科研能力建设。加强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药企业、医疗机构等交流合作,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促进中医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研评价标准和体系,制定完善有利于中医药创新的激励政策。推行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省卫计委牵头,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配合)

        15.加强重点领域科研攻关。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或参与中医药重大基础性课题研究。设立省级中医药科研专项,加强中医药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药新药研发和中医诊疗、健康服务设备的研制。加强对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防治研究。支持马应龙药业、健民药业、中联药业等大型中药企业探索适合中药特点的新药开发模式,推动重大新药创制。鼓励中药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研发基于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的中药新药。设立经典名方系统攻关专项,加强对中成药和协定方的开发利用。(省科技厅牵头,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配合)

        (六)全面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16.加强中药资源的保护利用。完成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建立全省中药材资源普查数据库。加强湖北地产中药材种植品种基原鉴定和质量评价工作。组织技术力量制定地产中药材种子质量标准,对同物异名、同名异物、一药多源、品种变异等造成的混乱问题进行清理,确保药用动植物种植资源正本清源。实施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程,完善中药材资源分级保护、野生中药材物种分级保护制度,建立全省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区、药用植物园和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库。在鄂东大别山区、鄂西武陵山区、鄂西北秦巴山区等重点区域建设中药材资源动态监测和技术信息服务网络。(省卫计委、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省质监局分别负责)

        17.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制定我省中药材种植养殖区域规划。制定湖北道地中药材目录及种植养殖、采集、储藏技术标准,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科学引导,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合作联社。继续推进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推进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建设大宗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重点支持建设仿生态工厂化冬虫夏草、体外培养牛黄等产业化基地。(省农业厅牵头,省经信委、省林业厅、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卫计委配合)

        18.加强道地中药材品牌建设。完善我省道地中药材标准,构建中药材生产过程追溯和质量检验检测保障体系。着力构建神农本草、武当道药、李时珍医药等“荆楚药材”品牌体系。重点支持罗田九资河茯苓、恩施板桥党参、利川鸡爪黄连和恩施紫油厚朴等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和商标注册保护的中药材品牌建设。(省经信委、省食药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工商局分别负责)

        19.促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加强全省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优惠政策,扶持中药产业发展。积极开发中药饮片及植物提取物,积极稳妥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研发生产试点,促进优势中药材资源开发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大力推进重大中药创新成果的系列化开发与产业化发展。支持采用现代技术和先进工艺,对名优中成药进行二次开发。加强中药新型健康产品研究开发,发展中药保健品和功能食品产业。支持大型中药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推动中药产业升级。推进我省中药标准化项目实施。(省经信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省林业厅、省农业厅配合)

        20.构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制定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道地药材初加工和仓储物流中心。建设好李时珍中药材交易市场。发展中药材电子商务。切实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建立中药材生产流通全程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保障中药材质量。(省商务厅牵头,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省林业厅、省农业厅配合)

        (七)全面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

        21.实施“互联网+”战略。全面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建立湖北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和全省国医堂信息云平台。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推动中医电子病历和中医健康档案的数据交换与协同共享。结合中医药重点专科和适宜技术推广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中医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网络。推进中医移动医疗、智慧医疗发展,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省卫计委牵头,省经信委配合)

        (八)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22.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好蕲春李时珍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罗田万密斋中医养生文化基地、随州神农中医药文化基地和荆州荆楚中医药文化基地,打造富有湖北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与湖北中医药大学等单位共同建设“湖北中医药博物馆”和中药材科技园。继续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强化李时珍墓及李时珍纪念馆等中医药文物古迹的保护和利用,将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中医药类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办好海峡两岸李时珍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论坛。(省卫计委、省文化厅负责)

        23.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深入挖掘我省及历代名医大家、学术流派、民间传说等中医药文化资源,组织创作一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省卫计委牵头,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

        (九)积极推进中医药海外发展。

        24.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医药合作,加强同捷克、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等国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实施一批中医药合作项目。配合我省支援阿尔及利亚的卫生工作,在阿尔及利亚建立中医药医疗中心。深化与港澳台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促进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支持湖北中医药大学办好海外学院,开展多层次的中医药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学生和中医药从业人员来我省接受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短期培训和临床实习。(省卫计委、省外侨办、省教育厅分别负责)

        25.扩大中医药海外贸易。积极发展中医药服务与贸易,支持中医药机构和企业参与国际中医药的合作与竞争,鼓励省内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到海外开办中医医院、连锁诊所和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十堰、随州、黄冈等地依托自身中医药资源,大力发展入境中医药健康旅游。(省卫计委、省商务厅、省旅游委分别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中医药法规体系。国家颁布实施《中医药法》之后,及时组织修订《湖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进一步完善发展中医药的行政规章,为促进中医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切实加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实行中医药全行业管理。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制度,严格中医药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非法中医药诊疗活动和虚假中医药广告,不断规范中医药服务秩序和服务行为。制定中药材质量和中药饮片炮制的省级标准,加强中药材的质量监管。(责任单位:省卫计委牵头,省法制办、省食药监局、省工商局配合)

        (二)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中医药列为省级发展战略,建立湖北省中医药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省中医药工作。各市、州、县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中医药组织协调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的重大问题。按照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省、市、县中医药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省卫计委牵头,省编办、省人社厅配合)

        (三)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中医药事业财政投入,确保中医事业经费占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达到10%以上。落实各级政府举办公立中医医院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人才培养和重点专科建设,落实公立中医医院的补偿政策。(省财政厅、省卫计委配合)

        (四)落实扶持政策。改革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降低中成药虚高药价,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继续实行中药饮片加成销售政策。进一步扩大医保支付的中医药诊疗项目,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探索按中医病种付费等结算方式,鼓励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研究制定鼓励中药制剂发展政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优化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设施空间布局,扩大用地供给。加大对中药材种植和中药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药企业在贷款、发行债券和融资融券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药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筹资,引导募集资金投向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制定优惠的财税政策,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物价局分别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目标管理。各级政府要把中医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健全完善本地区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落实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把中医药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体系。(省卫计委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二)强化督导落实。加强中医药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发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对执行不到位、进度迟缓、敷衍塞责等不作为、慢作为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确保中医药改革发展政策全面落实。(省卫计委负责)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大中医药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加强舆论引导,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办专门的栏目和版面,广泛宣传中医药,营造全社会了解中医药、接受中医药、支持中医药的良好氛围。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中医药的科学价值和重要作用,宣传中医药名医、名科、名院和好的典型,宣传中医药科普知识。积极推动中医药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家庭,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课程,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的职业精神,切实加强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中医药人员的职业素养,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省卫计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教育厅配合)

       (来源:医谷     责任编辑:胡哲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