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家连锁的“联姻”,能否开辟区域连锁整合的第三条路?

来源: 21世纪药店/cn21ydb

企业上市给投资者的好处之一,就是信息公开透明,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披露,新三板上市公司也不例外。


通过唐人医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战略合作协议》,我们得知了唐人医药与通辽泽强、通辽泽强的自然人股东之间截至目前阶段的战略合作意图、大致合作内容。这种战略合作能否开辟区域连锁整合的第三条道路?


在笔者看来,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唐人医药与通辽泽强的具体合作方式水落石出并有一定的创新意义,二是双方的合作最终圆满成功修成正果。



双方战略合作的“新意”


从唐人医药发布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告看,双方战略合作的“新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作的双方实力大体相当,而且都属于医药连锁百强企业,分别居2015~2016年度中国连锁药店直营力百强榜第78位、72位。


第二,合作的双方都是所在区域响当当的龙头连锁,分别是各自所在省份的销售规模前三名企业。


第三,强强联合之后,最直接的好处是2016年整体含税销售规模预计将突破10亿元(其中唐人医药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唐人医药将一跃加入医药零售连锁企业超10亿级俱乐部,极大地提振其资本市场形象。


第四,各方合作的层面既包括医药零售业务,也包括资本运作方面,合作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后续进行资本运作、在主板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申报工作等。


第五,协议具有排他性,同时为表示诚意并确保交易顺利完成,各方约定了200万元的诚意金作为对约定内容的约束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看起来是共识既成、志在必得。




要达成最终目标非易事


从其他连锁药店整合的实践看,唐人医药与通辽泽强的战略合作继续推进实施并不难,但要达成最终目标却非易事。


第一,如果要顺利成事,特别是在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绕不过去的是股权合作,股权合作必然涉及新公司的股权架构、实际控制权、受益权等等。唐人医药、通辽泽强双方的大老板能否在这方面进一步达成一致,是成败关键。


第二,双方在第一阶段的合作并不涉及风投,但并不代表今后的进一步合作不引进风投,恰恰相反,如果双方战略合作取得成功、实力显著增强、IPO成功率大增,逐利而来的风投一定不会放弃这种机会的。而作为利益共同体,风投在第二阶段的适时引入与现在的《战略合作协议》并不矛盾。


明确整合目标、约定彼此责任、强化各自约束,在此前提下,区域医药龙头之间、区域龙头与一般连锁之间的合作分两步走,甚至三步走——这可能是唐人医药与通辽泽强的合作被冠以“有望开创区域连锁整合的第三条道路”的意义所在,而不是双方本次合作成色不足的所谓“创新”。


基于我国医药零售行业集中度较低、IPO上市还属稀缺资源的现状,唐人医药、通辽泽强这种志在长远、踏实务实的做法,值得业内肯定并寄予美好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