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为做好2016-2017年度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年度结转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实施工作,现在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原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沧州市外住院人员应于12月31日办理出院手续。未达到出院标准,仍需住院的2017年1月1日重新办理住院手续,当次住院2017年度不设起付线。
2、未按要求办理出院手续的,将不能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献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通 知
为做好2016-2017年度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年度结转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实施工作,现在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原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沧州市外住院人员应于12月31日办理出院手续。未达到出院标准,仍需住院的2017年1月1日重新办理住院手续,当次住院2017年度不设起付线。
2、未按要求办理出院手续的,将不能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献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