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费标准
1、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
2、属于低保对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50元。
2016年10月12日——2016年12月30日
1、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办理时须填写和提供下列资料:
(1)《周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二级及以上)的,应提供残疾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应提供经户籍所在居委会认定并签署意见,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审查,街道(乡镇)盖章核定的证明材料;
(4)已参保居民缴费持城镇居民社保卡到参保时所选择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费。属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或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应提供低保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低收入证明材料。
周口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七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口市第二人民医院)
六一路中段
小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川汇区北郊乡医院)
八一路北段163号
大庆文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口市卫校附属医院)
文昌路东段
陈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川汇区人民医院第三门诊部)
人民路381号
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川汇区第三人民医院)
川汇区行政新区规划路北
荷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川汇区中医院)
邦杰路123号
纺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七一路西段中医院院内
太昊路社区
太昊路东段
人民路社区
人民路东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