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萧县居民医保资金筹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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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缴费。2016年度,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包括大、中、小学生)。

二.财政补助。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如果国家政策另有调整,从其规定)。其中,中央财政承担300元,省财政承担105元,县财政配套不低于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