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九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现原文转发,供各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学习参考。 扫描二维码,关注“九江医保”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