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大病病人的门诊医疗负担,我市近些年来实行医院门诊大病制度,大病患者办理门诊大病后,在门诊上看病拿药的钱,也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不过 ,门诊大病医疗费需要患者“先垫付后报销”,病人每次取药或做完检查后先垫付医疗费,一个医疗年度到期后将所有医疗费用发票拿到定点医院,录入结算系统后,再将报销费用核发给病人。如果病人相关单据、发票找不到,也就不能报销,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病人,平日里的看病支出也是个大问题。
从今年年5月1日起,我市率先在胶州市人民医院试点门诊大病即时结算 。即时结算后,病人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其他费用由试点医院垫付并按月与市社保局结算 。这样一来,病人无须垫付医疗费,有助于减轻患者的负担,大大提高医保服务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门诊大病即时结算业务,让更多的参保患者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