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药品回扣拿不得......因为难唱“铁窗泪”

来源: 卫生瞭望台/tjl651200307

   

    近日有媒体曝光上海、湖南几家知名医院有医生从医药代表手里拿回扣,有的竟占药价30%—40%。国家卫生计生委及时回应,要求两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报道中涉及的高价回扣事件展开调查,对涉及的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医生拿回扣是个顽疾,与之伴生的药价居高不下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3年12月,卫计委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并下发通知,要求贯彻“九不准”的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九不准”明确要求不准开单提成、不准收受回扣。

    近年来,每有医务人员因拿回扣被查处,处理文件中总少不了“举一反三”“严肃处理”等字眼儿。为什么一道道禁令、一次次专项治理拦不住医生伸向回扣的手,砸不断药企、医药代表和医生、医院之间的利益链条呢?可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去不了医生拿回扣的病根儿。

    “医院与企业有一个共同利益机制,就是药品加成政策,购进的药品和器材价格越高,医院的加成收入就越多,这是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加重的重要诱因。”2005年4月18日,时任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一句话点到了病根儿上。

    可以说,医药卫生主管部门对“以药养医”机制存在的问题是有清醒认识的。而要根治医生拿回扣就得下猛药,坚决破除医企间共同利益机制,切实解决“以药养医”。

    公共医疗服务的根本任务是让群众能够以相对低廉的价格享受到相对公平的医疗服务。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处于攻坚期,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是改革重点。

    药品从出厂到患者手中,每个环节都可能助推药价虚高,突出强调某一个环节的责任有失公允,也无助问题解决。但医药卫生主管部门要敢于把改革矛头指向自己,应将此次曝光的医生拿回扣事件视作加速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弊病的有力鞭策。在打击医药回扣这件事上,不能止于处理几名当事违规人员了事,而应尽快拿出根治老毛病的新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