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摘选(第10条)

来源: 丰都县爱国卫生/fdxagws

第十条 爱卫会实行委员部门分工负责制。委员部门由同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组成。下列委员部门主要职责:

  (一)卫生部门负责公共卫生、疾病控制的管理工作;

  (二)市政部门负责城市市政、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三)建设部门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卫生管理工作;

  (四)民航、铁路、交通部门负责机场、港口、码头、车站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卫生管理工作;

  (五)旅游、园林、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星级宾馆、旅游景区(点)的卫生管理工作;

  (六)工商和商贸部门分别负责集贸市场和商贸餐饮业的卫生管理工作;

  (七)环保部门负责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八)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

  (九)农业、水利部门和爱卫会办公室负责农村改水改厕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十)文化部门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和相关旅游景点(区)的卫生管理工作;

  (十一)宣传、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搞好爱国卫生宣传、监督和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十二)公安部门负责对在爱国卫生管理中发生的妨碍公务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三)其他各委员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爱国卫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