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医院药房大剥离!

来源: 红谷医药圈/hgyyq168

来源:赛柏蓝    作者:半夏

 

近两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后,医药圈瞬间被文件中的“医药国17条”刷屏了。

 

“医药国17条”的信息量非常大,涉及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整个流通链,总共17条。昨日赛柏蓝已对其中部分关键点进行解读(详情请点击《重磅!国务院发文,百万药代不能卖药!》),今天,我们再来重点关注文件中另一个不可忽略的要点——医院门诊药房要消失了!

 

国家再次力挺医药分开


在“医药国17条”中,明确提到:“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药师网上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服务”。以上两点结合,将极大的促进医院处方外流。

 

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等部委对于曾多次发文,明确提到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如今在2017年首个横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重磅文件中,再次明确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且增加了一条: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这很大程度是在为推进医药分开加码。

 

此前,据业内人士反映,虽然目前国家花大力气推进医药分开,但是在“以药养医”的环境下,公立医院主导处方药市场的格局仍然没有改变,甚至几乎不受影响。

 

有分析表示,在药占比的严控下,将1/4以上的药品将被挤出医院。而在医院用药结构中,约55%为针剂、45%为口服制剂。


由于针剂风险较大,在院外没有注射渠道,因此只能是口服制剂流向院外,在药品总量挤出1/4,且只能是占比不足医院用药一半的口服制剂被挤出,意味着1/2的口服制剂将被挤向零售终端。

 

随着医药分开的不断推进,以及医院处方外流的逐渐蔓延,将对零售药店的业务模式产生深远影响,尤其是来自慢病患者的处方外流。零售市场将成为药企不可忽视的机会,据了解,包括阿斯利康、默沙东和赛诺菲等外资药企,已组建了零售团队,纷纷进军零售市场。

 

医药分开新模式来临


医院处方外流,大家第一个想到的是,流到哪?是实体药店?还是网上药店?其实,还有患者平时不能直接接触到的医药商业公司。

 

近日,广药集团旗下的广州医药首创药房与广东省最著名的“三甲”妇女儿童专科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中心,尝试医药分家试点第一步——据悉,在该医院门诊就医的患者不再在医院药房取药,而需至院外的广州医药大众医药妇儿中心店。从2月8日起医院将成人门诊药房移出医院,预计2月底,儿童药房也将全部分离出去。



取药流程为:挂号就诊→医生开处方→药师工作站审核处方→患者手机收到处方信息→打印处方→缴费→院外取药。如果想要医保报销,必须在医院缴费,然后再去大众药房取药,也可以直接去别的药店买药,但无法与医保系统对接。


官方网站显示,该院2014年门急诊量高达397万余人次,平均每天1.08万人次;年分娩量达到1.8万人次。医院每年的药品销售额约为1亿多元。据了解,未来广药集团旗下的60多家药房都会与妇儿中心实现联网合作,这意味着患者拿着由医生开出,并经过医院药师审核的处方,可以选择就近的药房取药。


此外,院方表示,与妇儿中心合作的药店未来还会进一步增加,除了广药集团以外的,其他集团的也可以与其合作。

 

相信看到该药房托管的全新模式,很容易联想到上文提及“医药国17条”中的“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此药房托管新模式与“医药国17条”不谋而合,也给我们带来启示,未来,这可能成为医药分开重点推广的模式。


覆盖流通、零售领域的药企机会来了


在这种模式下,把药房彻底分离到医院外,医院和药店是两个不同的经营主体,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医药分开。这种模式也将药品的流通、零售、使用的链条打通,减少药品在流通环节中不必要的加价,真正达到医药分开的目的。

 

对于医院而言,这种模式不仅弥补了医院在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利益损失,为医院的运营找到资金的补充,而且显得更加高效省心,还给患者带来方便。

 

对于药企而言,通过这种药房托管新模式拿下一家医院,将获得相对集中的渠道,收益与医院处方外流的同时,其零售业务也不受影响,甚至还可能促进其连锁发展。药品供货需求也稳定,公司的利润有了保证,自然能保障患者用药不缺货、不断货。

 

可以预见,若上述药房托管新模式真正推广起来的话,未来医院药房,将成为各大药企,尤其是那些旗下拥有连锁药店的大型医药商业公司都想争夺的领地。各地医院药房的托管,也将成为一场没有硝烟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