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其实这也是理性的回归,文化的回归,我们是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一个没有灭亡的,为什么?中医治病注重实际临床辩证和解除病痛效果,这应该受到应有的尊重和传承,以及蓬勃发展。但是我们还有一段路需要走,那就是伪劣混乱和文化的缺失。
2016年12月25日(周日)下午4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 正式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通过审议,并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中医药行业再获政策利好,中药产业也将迎来重大变革!
图1:2016年12月25日下午,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现场(图据中国网发布)。
新闻发布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局长何绍仁主持,一开始,何绍仁就介绍了同期通过的《中医药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环境保护税法》等三项法律审议通过情况。并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最终以144票赞成、3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中医药法》!
图2:《中医药法》(草案)进入表决程序
图2:《中医药法》获得高票通过
随后,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共同回答与《中医药法》有关的问题。
一、中医诊所将取消审批制度,注重实践经验分级管理
在回答关于法制日报记者提出相关民间中医问题时,王国强表示:
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共同努力下,《中医药法》刚刚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中医药行业的一件大事,更是一件喜事。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但是,中医药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对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因素。《中医药法》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将党和国家关于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将人民群众对于中医药的期盼和要求用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对于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出台一部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的《中医药法》是中医药行业的夙愿。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参与起草、修改的二十几个部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反复论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用“工匠精神”对每一项条款、每一个词语“精雕细琢”,力求完善、全面。《中医药法》从无到有,从初具雏形到走向成熟,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共识和智慧。《中医药法》内容全面丰富,在具体制度设计中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体现了中医药自身特点,符合行业和民众期盼,符合中医药发展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规范性和实用性。
《中医药法》以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为宗旨,着眼继承和弘扬中医药,强化政策支持与保障,坚持规范与扶持并重,注重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制约中医药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利于促进中医药的继承和发展,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医药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保持我国作为传统医药大国在世界传统医药发展中的领先地位。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将着力做好《中医药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制定中医药法配套规章及制度,严格执法,确保法律落地生根,切实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希望媒体朋友们继续一如既往地支持、关心中医药发展,对《中医药法》及相关工作进行宣传和报道,让全社会更好的了解《中医药法》,推动《中医药法》有关规定落到实处。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民间中医从业人员绝大多数具备一定的临床技能和经验,为基层百姓提供了必要的中医药服务,但现有医师资格考试难以评价其真实水平。中医药法根据民间中医从业人员主要是师承、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同时考虑到获得合法执业资格的民间中医主要在诊所执业,而且中医诊所主要是医师坐堂望闻问切、服务简便,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改变了一直以来以行政审批方式管理中医诊所的模式。这对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壮大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预防和控制医疗安全风险,中医药法在强化中医药服务监管方面也作了安排。一是国务院中医药局将会根据中医药法的规定,制定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注重对其实践技能和效果的考核;二是制定中医诊所备案管理的具体办法,要求经备案的中医诊所不得开展备案的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活动,以限制诊疗范围的措施来降低医疗安全风险;三是对加强日常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督检查。
二、《中医药法》体现5大亮点,3大意义
在回答瞭望周刊记者提出新出台的《中医药法》亮点、作用和意义问题时,黄薇副主任表示:
黄薇说:中医药是我国各族人员在长期生产生活和同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也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特色和优势,中医药法的通过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新出台的《中医药法》有五大亮点:
第一,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 中医药法规定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第二,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 中医药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正因为中医药具有鲜明的特色,所以需要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中医药法在中医诊所、中医医师准入,中药管理等多个方面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规定了适应中医药发展规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包括将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允许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凭处方炮制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或者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对医疗机构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和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同时,明确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等。
第三,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与人民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相比,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中医药服务能力仍然薄弱。为此,中医药法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包括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项目分别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和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发展中医药教育,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此外,还明确国家采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
第四,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加强对中医药的监管 针对中医药行业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中药材质量下滑等问题,中医药法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包括明确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符合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加强对中医医疗广告管理;明确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加强中药材质量监测,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医药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
第五,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针对中医诊所和中医医师非法执业、医疗机构违法炮制中药饮片、违法配制中药制剂、违法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明确了严厉的处罚: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以加大对危害中药材质量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黄薇表示,中医药法通过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制定中医药法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医药法在中医药管理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加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保障力度,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同时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加大对中医药的监管力度,保障中医医疗服务和中药质量安全,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制定中医药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正在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在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制定中医药法,依法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制定中医药法对于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作用。中医药是中华文化、医学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华民族对世界的独特贡献。制定中医药法的影响力不仅是国内的,也是世界的,是为解决世界医改问题提供的中国方案。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有助于提升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适应“走出去”战略的需要。
三、解读,中药产业将迎来重大变革
通过本次新闻发布会内容,以及全国人大前三次审议情况,我中心认为,中药材乃至整个中药产业,将迎来一次重大变革。
3.1 中药需求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2016年前3季度,我国22个工业门类同比营收增长方面,中药饮片工业居于首位。而本次中医药法出台后,更将极大刺激全社会对中医、中药的需求。这一方面受益于中医的普及和便利性;另一方面,则来自于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都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3.2 新法更务实更符合中药发展特点
中药来自于实践并将回归实践,过去长期采用西药方法管理中药,逐步将中药推入“死胡同”。新颁布的中医药法则更注重中医药实际需要,鼓励回归传统,例如:中医诊所和医生可自种、自采使用地产中药材;医疗机构可备案炮制饮片和院内中药制剂等,无需再申请批准文号。
3.3 借鉴日本经验注重“经方”用药
新法明确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等。这条规定也让人眼前一亮,因为这正是日本汉方制药长期秉承的经验,并取得良好实效。在这种态势下,以张仲景方剂为代表的经方用药和经方成药,将迎来新一波发展小高潮。
3.4 注重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和源头追溯
新法不但鼓励发展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还将建立道地中药材评价体系,支持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扶持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鼓励采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措施保护道地中药材等。
3.5 中药板块将迎来长期利好
受国家中医药法颁布影响,我们预计:传统的中药企业包括东阿阿胶、同仁堂、云南白药,天士力、、康美药业等传统保护品种和产业链整合优势较强的龙头公司,都将因政策红利而最先受益。短期内可能出现股市飘红;长期,也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而介于产业链服务平台型的企业如中药材天地网,以及与大健康、“互联网+中医药”相关的创新项目,如“美年健康”“、掌上中医”等,更将坐在行业“风口上”,获得更多关注和高速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