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医保参保人员:
接晋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通知,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停用医保卡的通知》(晋人社函【2017】24号)文件通知,现将停用医保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17年3月底前停用全市范围内的医保卡,我市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做为医保结算购药的唯一凭证。
2、现有的社会保障卡具备原有医保卡的医保结算功能。
①2017年4月1日起,我院门诊收费窗口全面停用旧医保卡刷卡结算业务,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医保结算业务。
②2017年4月1日起,在我院住院的城镇职工、居民必须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医保登记备案,旧医保卡将不能办理住院登记备案及出院结算报销。
③现在使用社会保障卡医保就医、购药结算过一次后,社会保障卡医保功能即可启用,旧医保卡自动作废,城镇职工参保人员旧医保卡上个人账户资金自动结转到本人社会保障卡上。
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我院住院持社会保障卡进行结算。
3、社会保障卡初次使用时需修改个人社会保障卡医保功能密码。本人可在全市的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修改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医保功能密码。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密码在发卡银行启用金融功能时自行设定。
4、暂未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城镇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请及时到市、县(市区)参保地人社局信息中心查询、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事宜。联系电话:12333。
5、个人申请(即时制卡)所需资料:
①已满16周岁: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未满16周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监护人户口薄、本人户口薄(监护人和本人在一个户口薄内);本人一寸白底电子照:符合二代身份证规格要求。
照片规格:大小小于100KB,规格358*441,分辨率350dpi
申请地址:
6、社会保障卡查询方式:
电话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一服务电话 0356-12333
网站查询:山西省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网
晋城市人民医院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