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菏泽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赵胜利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市长热线”,介绍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我市出生人口态势特点、生育“二孩”办理手续等问题,并现场接听群众热线电话,解答群众反映问题。
菏泽市去年“二孩”出生占比和增幅远超“一孩”
2016年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第一年。
据统计,2016年,菏泽市出生16.2万人,同比增加21.5%,人口出生率14.25‰;其中,一孩出生占出生总数的33.9%,同比增加6%;二孩出生占比60.3%,增幅为38%;出生人口性别比113.1,下降4个比值;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出生人口素质大幅提高。
2016年,一季度末全市出生同比增加19.9%,二季度末同比增加15.2%,三季度末同比增加16.1%,四季度末同比增加35.5%。从第四个季度出生看,全面“两孩”实施效果开始明显显现。
另外,受生育政策调整影响,二孩出生占比和增幅远超一孩;全市各县区人口出生态势均呈增加态势,工作和经济基础好的县区,出生增长明显。
根据各方调查和数据分析,菏泽市作为人口大市,人口基数大,年龄构成轻,育龄妇女多,生育观念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由于政策执行比较到位,致使新增符合条件目标人群数量比较庞大,在短期内会对我市人口出生产生一定的影响,人口面临快速增长的压力。
面对生育政策调整,市卫生计生委主动完善配套政策,做好公共服务保障规划,大力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2016年,全市县级以上产科床位达3001张,比政策调整前增加15%;产科医护人员2095人,同比增加21%。全市已有5个县区建成使用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其余县区也在抓紧建设,确保了群众生育安全。
据市卫生计生委工作人员介绍,2017、2018年的出生人口总量仍会保持较高水平,鉴于医疗、教育等资源影响因素和全面“两孩”政策的平稳过渡,建议短期内无强烈需求的家庭,可以考虑放缓生育计划。随着部分大龄育龄群众生育完成和婚育旺盛人数的逐渐减少,生育趋势将平稳下降。
菏泽市率先实行生育登记“全市通办”制度
政策调整后,生育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据介绍,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菏泽市全面实行一孩、二孩生育免费登记,并且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减少群众办证成本和节约时间,并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生育登记“全市通办”制度,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
凡是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地或居住地在菏泽市辖区范围内,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即可;生育后登记的,需提供住院分娩实名登记记录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到全市就近任何一个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申请办理免费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凭证享受卫生计生技术服务。
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我市的夫妻,或男女一方户籍地在外省,另一方户籍地在我市且已纳入外省计划生育管理的,要求在我市办理生育证的,户籍在我市一方的县(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规定予以受理审批。
对符合生育证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育龄群众,规定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遇到特殊情况的,延长办理时限,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
另外,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在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不再补办,并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处以罚款。生育证申请过程中生育的,予以补办。
来源:牡丹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