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是药品,正常医院都在卖,我去医院都可以买得到,它哪里是毒品?你在医院能买到毒品吗?”
“要是知道是毒品的话,我肯定不会去碰这个东西。”
奇怪的骨折
2016年5月23日,广东省深圳市的小丁从宿醉中醒来,发现自己的两条腿不能动了。
昨天夜里,他在酒吧喝得烂醉,被朋友送回家,发生了什么,他完全不记得。
家人把小丁送到医院,检查发现,小丁两条腿的髋部竟然同时骨折,而且医生诊断,他的骨质疏松非常严重,相当于75岁以上的老年女性。
接受手术之后,小丁保住了双腿,但他的双髋关节变得非常脆弱,再不能提重物。这对24岁、刚开始工作的小丁来说,是巨大的打击。
小丁的母亲告诉医生,他喝了五年的“止咳水”。
止咳水是什么?
止咳水是指含有复方可待因成分的止咳药水。止咳水主要成分是磷酸可待因、盐酸麻黄碱等。
“止咳水”成瘾
上高中的时候,由于学习压力大,小丁经同学介绍,接触了“止咳水”,喝了之后“整个人精神上、身体上都比较舒适”。一开始,他喝得并不 多,可慢慢的,他喝的剂量越来越大,也越来越离不开“止咳水”。
同在深圳市的高二学生李金泽(化名),也在一年前迷上了“止咳水”,深受其害。
这种“止咳水”,医学名称叫做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是一种镇咳药物。里面含有磷酸可待因和盐酸麻黄碱,是具有成瘾性的处方药。
止咳水成瘾的危害
“止咳水”成瘾的患者,不仅会出现牙齿变黄、全身大汗淋漓、坐立不安等症状,还会对人体内脏造成损害,甚至导致患者出现被迫害等幻觉。
当“止咳水”成为毒品
止咳药水成瘾的原因在于其含有的可待因,它跟罂粟壳本质上都属于阿片类镇痛药。如可待因,其药理作用与吗啡相似,但作用较弱,同等剂量的磷酸可待因致欣快感作用只当于吗啡的1/8到1/12。
2015年,我国就将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的制剂,列入了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目录,对这类药品的销售,有非常严格的管理规定:必须有医疗机构用专用处方开具,而且单方处方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并且明文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这类精神药品。
“袋奥”链条
李金泽向警方提供了他购买“止咳水”的QQ群号。这个群里聚集了近百人,群主叫做“冷色”,管理员叫做“珊瑚海”。两人在群里公然叫卖“袋奥”,即“袋装的奥亭止咳水”。
“冷色”和“珊瑚海”并不直接在群里交易“止咳水”,而是在买家通过验证、进行线下私聊之后,给买家发送一个淘宝网的“W面膜”购买链接,借着这个幌子,他们成功遮掩了过去。
2016年8月,深圳警方在苏州抓捕了“珊瑚海”周磊夫妻、“冷色”邹平的妻子江晶(化名)。警方在他们家中搜出“止咳水”7385包,共计1.6万毫升。2016年9月15日,逃脱的邹平在江苏投案自首。
邹平是周磊的小舅子,两人不仅贩卖“止咳水”,自己也嗜“水”上瘾。邹平交代,卖给他“止咳水”的,是一个叫宋冬的人。他们想不明白,自己只是违法贩卖药品,怎么就跟毒品沾上了边?
2016年9月,深圳警方在河北保定将宋冬抓获。宋东曾是一家医药公司的职员,他利用工作之便,四处搜集“止咳水”,提价转手给邹平等人。这些“止咳水”,又以五倍的价格,流向小丁、李金泽这样的青少年。
普法时间
Q1:这个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都承认贩卖了“止咳水”,但不承认是在贩毒,认为这是药不是毒,法律上怎么界定呢?
A1:这个“止咳水”已经被列入了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目录中去了,那就意味着,它已经成了法律意义上的毒品。但是我们说,既然它有药品和毒品双重属性,如果正常地使用,有明确的医疗目的,就是药品;如果非法地滥用,或者说从不正当的渠道进行销售,那也就构成了毒品犯罪,或者是涉嫌吸毒。
Q2:“止咳水”里含有一定成分的可待因、麻黄碱,如果按照涉嫌贩毒罪去处置他们,这个比例和量怎么换算?
A2:我们《刑法》中规定,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不管数量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责任。数量大的,鸦片是在1000克以上,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在50克以上,对于可待因,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是5000克,也就是说5000克以上(可待因),就有可能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 甚至死刑。
利欲熏心
滥用“止咳水”
错不在药
而在人
止住“药水”变“毒水”,严管更要严查。
课外必知小知识
案件来源:《今日说法》节目《泛滥的“止咳水”》
策划:王秀敏
实习小编:方飘
你还没关注“连锁药店”吗?
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关注
来源:连锁药店综合整理
【TOP1】
【TOP2】
【TOP3】
【TOP4】
俺们领导说了,你点一个
小编工资涨5毛!
求点求鼓励!
最近小编工资真的长了那么一丢丢
谢谢小伙伴呢
坐等小编送福利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