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终于出政策了,今后在医院做这八种事属于医闹,也就是犯罪!

来源: 微山县人民医院订阅号/wsxyy0537


微山县人民医院

宣传科 小编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重点提及要加大对涉医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正常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并明确了在医疗机构内发生这八大行为皆为犯罪,必将严惩!

1
 依法惩治聚众打砸、任意损毁占用医疗机构财物,在医疗机构起哄闹事,致使医疗无法进行的犯罪;
2
 依法惩治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违规停尸、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封堵大门、阻塞交通,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犯罪;
3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危及公共安全的犯罪;
4
 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液、妨害传染病防治等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犯罪。
5
 依法惩治故意伤害、杀害医务人员,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医务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犯罪。
6
 从严惩处无端猜疑、蓄意发泄,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犯罪;


7
 以不特定的医务人员、就诊患者为侮辱、威胁、殴打、伤害、杀害对象,危害医疗场所公共安全的犯罪;
8
 利用互联网等媒体恶意炒作,侮辱、诽谤、诬告陷害医务人员,挑拨医患矛盾,引发涉医突发案件、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

随着2015年11月1日医闹入刑,2016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重点提及要加大对涉医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正常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并明确了在医疗机构内发生这八大行为皆为犯罪,必将严惩

小结:2016年初,我院与县公安局联合成立了微山县人民医院警务室,医院警务室的建立在保障医院秩序、维护医院治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今天的医疗机构运营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医闹等不法分子实施了有效的威慑和监督作用。

据统计,2016全年,我院依据上述规定严肃处理了4起较为严重的医疗纠纷,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治安警告12人,罚款2人。

医闹入刑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明确了法律底线,为“医闹”乱象提供了最起码的法律支持;另一方面,也给医患双方的沟通,提供一个法律平台,正常的医疗秩序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