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新政20条:中央7号文引爆大变局,全国最早一批出台的开发区改革方案全文曝光供参考!(全方位大调整)

来源: 食品医药产业促进会/CECA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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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17年,中央首次明确:地方政府可在法定范围内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内参》隆重推出“2017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闭门研讨会”,邀请招商引资领域著名领导专家和经验人士授课研讨,扫清关于招商优惠的困惑。详情请看文末或添加微信duneican(读内参)咨询!

招商引资内参导言

今年新近出台的国办发7号文,是我国开发区的第一部纲领性文件。它的出台对开发区包括招商引资、管理体制、人才发展、事权财权等各方面产生了全方位影响。可以说,7号文将至少对开发区未来5-10年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我们注意到,在7号文的促动下,一些地区已经先行一步根据7号文精神对当地开发区进行重大改革和调整。为此,招商引资内参(微信号zsyznc)选取7号文后全国最早一批进行开发区体制改革的某市为代表,他们刚刚在7号文的指导下出台了本地的“产业园区20条”进行了大刀阔斧改革,相信这20条会对其他开发区的改革产生重要参考价值。

【招商引资内参正文】

为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发展,努力把园区打造成企业发展的洼地、产业发展的洼地、财源建设的洼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和“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部署,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1、以促进园区更好更快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为核心,把园区建设成为全市科学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示范区、现代产业集聚区。力争到2020年,全市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 85%以上。

2支持园区积极探索、适时进行“多规合一”改革,将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提升园区规划水平,实现园区空间规划“一张图、全覆盖”。园区新增工业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的比例大于60%。

3、按照“分工合理、差异竞争、特色发展”要求,将全市园区产业布局规划落实到城镇体系规划和园区总体规划当中。高新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综合保税区重点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等产业;经开区重点发展新能源、电子商务等产业;工业园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非金属矿物制品、食品药品制造业。其他每个园区都好定位好各自主导产业,园区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不低于60%。园区招商引资项目落户严格按照市里总体产业布局安排,避免不符合园区规划和产业定位的项目在各园区间形成恶性竞争。

4鼓励和支持园区创新管理体制,支持园区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管理体制模式。根据国办发〔2017〕7号文件关于同一个县域行政区内只保留一家开发区的要求,将××工业集中区完全整合到高新区,实行“区区合一”管理模式。 按照“同台唱戏、分灶吃饭、利益共享、存量不变、增量分成”的原则,集合双方的人才、资源、管理等各方优势,对园区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招商、统一建设,全力推动高新区的发展。该工业集中区作为高新区的园中园管理,享受高新区各类优惠政策。继续完善、推动落实经开区与区政府“区区合一”管理模式。其他园区管理体制模式报所在县市党委、政府批准实施。鼓励支持开展区域合作,发展“飞地经济”,对产生的税收、产值等按比例分享,具体比例由合作双方商定。

明确各园区与所在地人民政府的事权划分,各园区管理机构逐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重点承担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经济 发展、企业服务、安全生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社会事务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市、县派驻园区机构受派出单位和园区双重领导,日常工作、年终考核以园区为主。同时增强园区党工委对市、县派出机构干部任用、提拔重用的话语权和园区纪工委监督执纪问责职权。市、共派出机构干部任用和提拔重用,组织部门和派出单位党组应先征求园区党工委意见。对派出单位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由园区纪工委负责。对园区规划范围内乡镇(街道)实行双重管理,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调整,园区组织部门参与提名考察。

5选优配强园区领导班子,把园区打造成干事创业的平台,园区不是安置和消化干部、享受和解决职级待遇的单位。在经过规定报批程序、不突破县市党委常委职数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县市园区党工委书记由县市党委常委担任。对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可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提拔重用。对园区管委会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表现突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优先提拔重用。

6、根据园区需要,由园区党工委提出干部公开选调方案,按干部任用程序和权限报批报备,选拔懂管理、有专业、有能力、素质高的干部到园区工作。为促进园区干部队伍结构优化,对园区干部的调整由园区党工委商有关部门后按相关程序办理。

鼓励支持园区打破身份界限,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经依法批准,对园区中层及以下干部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对原职级、身份记入个人档來,工龄连续计算,保留原编制、身份不变;在办理调动、退休等手续时,按原身份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对市、县党委管理的职位进行调整的,须报经市、县党委审批)。园区原有编制内人员在聘任期内提拔使用的,如其调出园区,可以按其现任职级调出。

园区可以按有关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雇用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并向社会公示。雇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与园区干部同岗同责,其薪酬可合同约定高于正式员工,在核定职数范围内可担任园区除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纪工委书记以外的相关职务,如雇用人员调出园区,则其职务、职级、待遇等自动取消。

园区实行灵活的绩效工资制度,强化以绩效定待遇的导向,具体方案经当地党委、政府、市园区办、市人社部门审核,报市加快园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7从2017年起市财政每年新增加1000万元市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到2020年达到5000万元,用于支持引导园区建设和发展。县市区也要逐年加大对园区的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园区发展,市级产业引导资金、相关专项资金原则上全部支持园区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中心城区的园区规划范围内市级重大基础设施由市人民政府统筹建设,省级园区规划范围内县级重大基础设施由县市人民政府统筹建设。财政对园区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办法由市园区办商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8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建立相对独立的财政体制或一级金库,逐步建立完善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制度。

9、在现行园区财政管理体制下,对园区新引进项目,连续6 年由受益财政按企业上缴税收的地方实得部分,留给园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6年期满后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执行。对2017年1月1日以后引进入的企业,投产后所产生的税收按照增量分成的原则,由区政府、园区按3:7的比例分成。县市参照执行。

10、按照相关法定程序报批后,在高新区、经开区设立土地储备中心,在各县市区园区设立土地储备专户,动态储备土地,保障园区产业项目用地需求。

11提高用地效率,出让的建设用地必须是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的“净地”,禁止“毛地”出让。国家级园区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其他省级园区投资强度不低于 200万元/亩。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加大对园区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12支持园区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建立融资平台、设立产业基金、风投基金等方式破解融资难题,加快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园区可根据引进金融机构实际情况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土地使用、规费减免等政策支持。努力提升园区开发公司经营水平,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做大做强,实施市场化运作手段,依法参与土地一级市场开发,吸引银行资金、企业资金、社会资金共同开发建设工业园区。推出一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标准厂房PPP项目。

逐年增加市、县两级应急转贷资金规模;支持鼓励各类融资性担保公司在园区扩大业务,做强现有的市、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扩大市、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完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与金融机构开发创业信贷通、小微信贷通、产业扶贫信贷通等多种金融产品,帮助园区企业解决资金难题。

13鼓励并支持园区和园区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行业领军人才、紧缺人才。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核心,推动职业技术院校根据园区建设、产业发展需要设置专业、进行教学、生产实践,探索与企业开展定向培养、订单培养及联合招生培养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加大对工业园区用工的补贴力度,鼓励本市劳动力特别是市内职业院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下同)毕业生选择在本地园区企业就业,对市内职业院校引导毕业生在园区就业满一定年限的,由市人社局商市财政局给予职业院校和毕业生一定补助。具体办法由市人社局牵头,商市财政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制定。

14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积极参与电力体制改革,独立或联合开展售电业务,降低园区企业用电成本。加强园区分布式能源建设。具体办法由市经信委牵头商电力部门制定。

15进一步简政放权,切实落实国办发〔2017〕7号文件要求。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行使市级和上级人民政府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其他省级园区管委会行使县级和上级人民政府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下放的除外。凡属市级、县级职能部门核准审批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由市级、县级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备案的项目外,全部委托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管委会办理,确保国家和省、市赋予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在项目核准和备案、环境保护、节能、消防、工商注册等方面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对确需市、县主管部门审核转报省级审批的事项,由法律法规授权的主管部门直接换文上报。在全市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探索实行企业集群注册管理制度,进一步释放住所资源,放宽市场准入登记条件。涉及产业园区项目建设的市级及以下审批事项,原则上在本级政府或产业园区的政务中心并联式审批、一站式办结。对园区新建工业项目报建规费实行合并征收。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对行政审批转移给“红顶中介”形成市场垄断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

16严格执行国家、省涉企收费优惠政策,建立涉企收费清单,每年在市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对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由执纪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在园区设立公安派出机构或警务室,配置足够警力,维护园区治安秩序,依法查处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施工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

为优化产业园区发展环境,设置外商投诉热线电话,对产业园区发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依纪依规予以从快从严查处。

17对园区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观摩、半年一点评、一年 一考核制度。即每个月调度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现场经验交流推进会并通报一次,对前三名的园区予以通报表扬;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评选园区建设十大优秀个人,被评为十大优秀个人可优先推荐评选省级劳动模范。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市园区办加大对各县市区就园区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督查力度,加大对市县两级各单位各部门对园区发展环境、发展成效、服务质量、统计工作等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园区轻装上阵、集中精力抓园区建设发展。

18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园区绩效考核办法,重点突出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实缴税金、新开工、新竣工和新投产项目个数、招商引资合同签约资金到位率、土地单位面积投入产出、新增就业人数等指标考核。根据中省相关规定,对在年度考核中获得第一、二名的园区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第三、四名的园区分别给予奖励35 万元,第五、六、七名的园区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作为绩效奖奖励给园区建设发展过程中的优秀个人。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园区办商市绩效办、市人社局另行制定后报市加快园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19进一步强化市加快园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力量,由市委书记、市长任顾问,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工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解决园区发展战略、政策扶持、重大招商、手续办理、项目建设、绩效评估等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各县市区参照市里的做法,加强对园区工作的组织领导。

20鼓励园区先行先试,改革探索,在守住利于发展、集体决策、不违法律、不谋私利“四条底线”的前提下,对先行先试、干事创业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依法依纪免予责任追究或从轻、减轻处理。对借改革创新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的行为坚决予以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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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闭门研讨会通知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本次培训宣传页面)

2017年,中央首次明确:地方政府可在法定范围内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这给招商引资带来巨大震动。如何制定有效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将直接关系到各地区招商引资成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最新精神,助力各地以合规、合理、高效的优惠政策进行招商引资,《招商引资内参》将于3月15日-17日(周三-周五,共三天)在北京市举办“2017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闭门研讨会”,邀请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领域的知名专家、领导和经验人士为大家进行授课和研讨,帮助各地更深刻理解和运用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日程安排如下。讲师名单、报名参会等,请添加微信duneican(读内参)咨询!

培训费用:人民币4800元/人(上述费用包括培训、资料、场地、专家、茶歇、圆桌研讨、交流晚宴等费用,不含往返交通、住宿、个人餐饮等费用。可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内容为“会议费”或“培训费”。培训结束后,《招商引资内参》将统一颁发研讨会证书。本次研讨会统一会前汇款付费,报名以缴费为准。我们可为参会人员代为预定宾馆住宿,若有需要请告知。现场座位有限,先到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