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这些单位注意啦!山海关卫生监督提醒您该换证了!

来源: 卫生监督在你身边/shgwszfjd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用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过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请换证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办理延续

提供材料

  1.   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材料

  3.   卫生许可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一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

  5.   与原提交卫生许可申请材料无变化的说明或有变化的内容的相关资料


以下单位请注意您的卫生许可证快到期了



地址:山海关卫生执法监督所新影小区6号楼5楼
环境卫生监督科咨询电话:5939665

医疗卫生监督科咨询电话:5939693
行政许可审批科咨询电话:5939828

监督所窗口电话:5136279

 详细情况请联系以上科室

热心提示

请上述单位提前做好验证准备,避免逾期
微信平台每月讲更新换证内容,请大家注意查看

由于系统原因可能会有遗漏,希望各单位及时检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主动申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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