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5年度威海市科学技术奖建议授奖名单公示结束,乳山市人民医院两项科研成果同获威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医院将依据新颁布的科技奖励办法分别给予两个课题组各1万元资金奖励。
为积极贯彻落实“科技兴院”发展战略,促进科研产出,进一步提高乳山市人民医院的学术影响力和整体科研实力,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乳山市人民医院于3月份重新理顺所有科研项目奖励政策,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学术价值的科研及其成果出台奖励办法,重奖在科技创新、专利研发、科研项目立项、论文发表、著作出版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学专业人才。
办法中规定,乳山市人民医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者,医院再按上级实发奖金的200%予以奖励。对于国家级奖励,乳山市人民医院如为协作单位,则按第二、第三、第四单位排名,医院再分别根据实发奖金的80%、60%、40%予以奖励。乳山市人民医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分别给予课题组6万元、4万元、2万元奖励。对于省部级奖励,乳山市人民医院如为协作单位,则按第二、第三单位排名,分别给予应发奖金的50%、30%奖励。获得地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分别给予课题组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获得医学院等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课题组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对于乳山市人民医院作为第一权利单位的专利成果,发明专利每项奖励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3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200元。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课题和社会科学类科研立项课题的奖励:立项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科研课题分别按划拨到乳山市人民医院财务科课题总经费的20%、15%、10%给予项目负责人奖励。横向课题的奖励:奖励金额按财务科到账经费的5%发放。配套资助:国家级、省级、地市级课题分别按进院经费的100%、60%、20%配套作为科研经费。学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按照1:1的比例进行经费配套。受奖励的论文须是全文发表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的学术性论文。被SCI、EI收录的论文,影响因子≤1者每篇奖励5000元,影响因子>1者按影响因子×5000元计算奖励,并报销100%版面费。发表在中华系列核心期刊上的论文,报销100%版面费并每篇奖励4000元。发表在《中国科技统计源期刊目录》上的论文,报销100%版面费并每篇奖励100元。发表在其他正规医学期刊上的论文,每篇报销20%版面费,并以300元为上限。被评为医学院优秀教学研究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第一作者300元、200元、100元奖励。凡乳山市人民医院科技人员作为第一主编出版的科技著作等,奖励标准为:100万字以上者,每部奖励2万元;30~100万字者,每部奖励1万元;30万字以下者,每部奖励5000元。
2016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乳山市人民医院加大科技奖励力度,以患者需求为导向进行科技研发,是培育精益求精工匠精神的良好开局,也是顺应国家供给侧改革在现实工作中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