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3日,永嘉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动员会议,在县政府会议中心召开。
永嘉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部署:2017年,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医改工作目标,全县城乡医保参保人数达到76.3万人以上,参保率要保持在95%以上,这也是温州市政府的底线要求。同时,实施分级诊疗医保政策,引导就医流向,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均次费用零增长。根据我县当前发展形势,考虑基金安全和医保制度可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对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进行完善,有效避免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现象的发生。归纳起来体现在2个关键词:“三提高、三不变”。
“一提高”是筹资标准提高:2017年人均总缴费770元,比去年增加30元,其中个人承担210元,比去年增加10元,各级财政承担560元,比去年增加20元。总缴费770元中大病保险36元(其中财政24元、个人12元)。横向看温州市其他县市区,筹资总额和个人出资大多都比我县要高。
“二提高”是住院大病段报销比例提高:住院大病段报销比例提高到60%(去年50%), 给参保群众带来真正实惠。
“三提高”是住院大病段封顶金额提高:大病段医保合规费用与报销款的余额超过32600元以上部分的费用再给予60%报销,封顶金额为17.604万元。参保人统筹段与大病段报销金额最多可得到25.604万元(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最多可报27.67万元)。
“一不变”是门诊报销政策不变:县内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乡镇、街道级医院40%,县级医院15%)与年度封顶金额(500元)不变。
“二不变”是住院统筹段的起报线、报销比例和封顶金额不变:乡镇(街道)级医院起报线500元、县级医院(含民营)起报线700元、县外医院起报线1200元。镇街道级医院报销比例70%、县级医院(含民营)65%、县外市内医院50% 、市外医院40%。住院报销统筹段年度封顶金额为8万元,其中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的参保人为10万元。
“三不变”是住院备案登记制度不变:到市外医院住院的患者,要求在住院后5个工作日内,将住院信息报送县社保中心城乡医保窗口或户口辖区人力社保所(分局)办理住院备案登记手续,报销比例提高3%,即按照43%给予报销,未备案登记的按照40%给予报销。在温州市外省内医院住院时,参保人直接使用市民卡刷卡办理出院结算的,视同备案登记,按照43%给予报销。
全县城乡居民请抓紧在12月31日前到户口所在村居进行全家参保!2017年筹资总额770元:个人210元、财政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