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母婴传播,应对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进行预防性治疗。
梅毒感染孕产妇
所生儿童
预防性治疗
治疗对象
1. 孕期未接受规范性治疗,包括:
孕期未接受全程、足量的青霉素治疗,
或接受非青霉素方案治疗,
或在分娩前1个月内才进行抗梅毒治疗的孕产妇所生儿童;
2. 孕期接受过规范性治疗,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滴度不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的儿童。
治疗方案
苄星青霉素G,5万单位/千克体重,1次肌内注射(分两侧臀肌)。
儿童梅毒感染状况
监测和随访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自出生时开始,定期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和随访,直至排除或诊断先天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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