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卫计委
国家卫计委刚刚发布的《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其中2016年,村医要承揽12件涉及公共卫生的工作,涉及46小项。对于承担公卫主力的基层医生来说应该人手一份资料。看看今年有什么新变化:
一、提高经费补助标准
1.人均经费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至45元
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并适当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的管理人数。
2.中央将加大补助力度
中央将继续对各地给予补助,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补助资金。省级要统筹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3.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中央建立月度制度,保障资金到位
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以县(区、市)为单位人均经费达到45元以上。人均经费达到45元作为《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量化指标,中央将建立月报制度,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报告资金到位情况。
二、明确工作任务指标
以县(区、市)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其他略(见附件)
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
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
四、完善资金使用和支付方式 ,体现多劳多得
合理测算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其他承担服务的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不得简单的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
五、加大村医支持力度,使其承担40%左右的任务
合理确定乡村两级任务分工,加大对村医支持力度,使其承担40%左右的任务,并给与相应补助。
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
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类 别
服务对象
项目及内容
一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1.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二
健康教育
辖区内居民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三
预防接种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1.预防接种管理。2.预防接种。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
儿童健康管理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1.新生儿家庭访视。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3.婴幼儿健康管理。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五
孕产妇健康管理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1.孕早期健康管理。2.孕中期健康管理。3.孕晚期健康管理。4.产后访视。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六
老年人健康管理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2.体格检查。3.辅助检查。4.健康指导。
七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1.检查发现。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1.检查发现。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
八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1.患者信息管理。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
九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
1.筛查及推介转诊。2.第一次入户随访。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4.结案评估。
十
中医药健康管理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
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2.儿童中医调养。
十一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辖区内服务人口
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十二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辖区内居民
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3.学校卫生服务。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公卫服务项目是我们乡镇、社区医生工作的重要一部分,今年改革的不仅提高了补助金额,也严加监管了补助资金的发放,多劳多得,所以努力做好公卫服务也是提高我们乡镇医生收入的一部分,希望大家收藏好,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
为做好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经费补助标准
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并适当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的管理人数。中央将继续对各地给予补助,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补助资金。省级要统筹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以县(区、市)为单位人均经费达到45元以上。人均经费达到45元作为《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量化指标,中央将建立月报制度,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报告资金到位情况。
二、明确工作任务目标
——以县(区、市)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以县(区、市)为单位,在服务对象基数增加的情况下,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以县(区、市)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以县(区、市)为单位,35岁及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全国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8500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3100万人以上。
——以县(区、市)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管理率保持在80%以上,全国随访管理人数达到450万人以上。
——以县(区、市)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以县(区、市)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
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
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完善资金使用和支付方式
县区级要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使用和支付方式,县区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财社〔2015〕255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本地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测算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其他承担服务的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不得简单的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
五、强化项目绩效考核
县区级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管理主体。省、市两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县区级的考核力度,包括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资金的保障、管理和使用情况,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等。强化县区本级考核工作,县区级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完善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反馈,实行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强化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其在项目考核中的比重。2016年,中央将继续开展对省一级的考核,县区本级考核情况将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各地务必要在5月底前完成本地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六、健全分工协作机制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加强部门内部项目相关业务处(科)室间的协调,提高管理效能。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专业机构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合理确定乡村两级任务分工,加大对村医支持力度,使其承担40%左右的任务,并给与相应补助。
七、加强项目日常管理
一是开展培训,以签约服务为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开展一次系统培训。二是加强宣传,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和形式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政策,提高居民知晓率。三是完善项目进展监测机制,提高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和服务效率。各省(区、市)要尽快建立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做好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