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我市继续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患者实行第三次精准补助,全市2015年度补助总金额达3314万多元。
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是我市在全国率先实行大病患者第三次精准补助的初衷,这一举措让大病患者享受到改革红利。我市对当年度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个人负担超过30%的大病患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的基础上,且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当年度收支有结余的前提下,根据大病患者家庭收入情况,对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扣除公务员医疗补助、民政及红十字会等救助后,按比例实行第三次精准补助。
市医管中心主任徐志銮说,2015年度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患者第三次精准补助共1214人,其中城乡居民医保803人,职工医保411人,补助总金额3314.52万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助1739.82万元,城镇职工补助1574.7万元。
第三次精准补助对象主要有两类人员。第一类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已纳入到民政医疗救助系统的参保人员。第二类包括当年度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三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时仅拥有自有住房的城乡参保居民;当年度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三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仅拥有自有住房的城镇参保职工;其他因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其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重病患者经审批后亦可纳入补助对象。
徐主任介绍说,2015年度第一类人员共57人,合计获得第三次精准补助190.23万元;第二类人员共1157人,合计获得第三次精准补助3124.29万元。2015年度全市获得第三次精准补助金额最高的患者,获得补助18.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