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落实户籍制度改革将做三方面工作

来源: 兴文人口计生/xwrkjs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八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将做好三方面工作:

  首先是建立和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设置。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是城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具有公益性质, 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大中型城市,政府原则上按照3-10万居民或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和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48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55万个,社区卫生服务人员47.6万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包括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内的辖区内常住人口都是社区卫生服务对象。

  二是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疾病防控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我国的传染病实行属地化管理,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所有达到应种月(年)龄的适龄儿童,均为接种对象,可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

  三是对已婚育龄人群提供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在计生服务方面,依据《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服务条例》,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已婚育龄人群均可免费获得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此外,流动人口可就近免费领取中央财政专项经费保障的避孕药具。

  王培安指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户籍制度的改革,根据辖区内实际人口,合理规划并不断调整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的布局,以满足辖区内居民(包括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