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促进机会均等,重点是保障人民群众得到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增强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十三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发展指标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累 计
基本医疗卫生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20.1
18
–
婴儿死亡率(‰)
8.1
7.5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0.7
9.5
–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
第七章 基本医疗卫生
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药物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第一节 重点任务
——重大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重大疾病和突发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提高对传染病、慢性病、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的监测、预防和控制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快农村改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加强居民身心健康教育和自我健康管理,做好心理健康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落实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依据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等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深化基层医改,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施生育登记服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管理。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项目检查覆盖范围。继续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计划生育服务范围。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
——食品药品安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法规制度,提高安全标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监督检查频次,扩大抽检监测覆盖面,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按照独立法人治理模式改革审评机构,推行药品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的监管。
第二节 保障措施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办好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每个乡镇(街道)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办好1个村卫生室。优先支持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打造30分钟基层医疗服务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
——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加强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血站、卫生计生监督能力建设。提高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疑难病症防治能力。支持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建设。
——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加强儿童医院和综合性医院儿科以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合理增加产床。加快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及护士人才培养,力争增加产科医生和助产士14万名。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开展再生育技术服务。
——中医药传承创新。改善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支持中医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机构建设,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继续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实施中药民族药标准化行动。
——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争到2020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数量达到50万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名。继续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政策,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完善城市医疗卫生人才对口支援农村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健全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化监管系统,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
——人口健康信息化。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健康中国云服务计划为基础,依托现有资源统筹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健康咨询、检查检验报告查询等服务,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完善中西部地区县级医院电子病历等信息系统功能,加强县级医院与对口三级医院、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远程诊疗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
“十三五”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
四、基本医疗卫生
26
居民健康档案
城乡居民
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逐步达到90%。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
27
健康教育
城乡居民
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服务。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
28
预防接种
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逐步达到90%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
29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及相关人群
就诊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及时得到发现、登记、报告、处理,提供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均达到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
30
儿童健康管理
0—6岁儿童
提供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体格检查、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和健康指导等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逐步达到90%。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
31
孕产妇健康管理
孕产妇
提供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及健康指导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逐步达到90%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
32
老年人健康管理
65岁及以上老年人
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逐步达到70%。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
33
慢性病患者管理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Ⅱ型糖尿病患者
提供登记管理、健康指导、定期随访和体格检查服务。全国计划管理高血压患者约1亿人,糖尿病患者约3500万人。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
34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提供登记管理、随访指导服务。在册患者管理率和精神分裂症治疗率逐步均达到80%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
35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城乡居民
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等服务。逐步覆盖90%以上的乡镇。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
36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提供肺结核筛查及推介转诊、入户随访、督导服药、结果评估等服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率逐步达到90%。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
37
中医药健康管理
65岁以上老人、0—3岁儿童
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老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保健指导服务,为0—3岁儿童提供中医调养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逐步达到65%。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
38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
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导下,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随访服务。感染者和病人规范管理率逐步达到90%。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
39
社区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
艾滋病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
为艾滋病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提供综合干预措施。干预措施覆盖率逐步达到90%。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
40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农村计划怀孕夫妇
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逐步达到80%。
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卫生计生委
41
基本药物制度
城乡居民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逐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
42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
育龄人群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符合条件的再生育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
农村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经费由地方财政保障,中央财政对西部困难地区给予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
43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年满60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
发放一定数额的奖励扶助金,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
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
44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父母及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人员
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适当扶助,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
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
45
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城乡居民
对供应城乡居民的食品药品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对药品医疗器械实施风险分类管理,提高对高风险对象的监管强度。
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分类负责。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重 点 任 务
责 任 单 位
5
推动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发展指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有效落实。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分别牵头,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中国政府网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麦积分局网络红页
http://site.conac.cn/www/284062804/6059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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