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城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来源: 江城县人民医院/jcxrmyy1953

        为加强江城县人民医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37号)的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院务会研究同意,2017年江城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人才2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专业限定:临床医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中医学、中医医疗、中药、中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2015、2016、2017年毕业的学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户籍要求

不限。

(五)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2.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3.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

4.2017年3月1日前已就业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5.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人员。

二、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将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的电子版或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503745417@qq.com,工作人员收到后予以回复。

(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携带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到江城县人民医院办公室报名。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面试方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江城县人民医院收取应聘人员的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的电子版或扫描件(PDF格式)。

2.江城县人民医院根据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内容由领导小组指定。

3.面试时间、地点由江城县人民医院安排。

4.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

(二)现场报名

1.考生携带本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到江城县人民医院办公室报名。

2.江城县人民医院根据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安排。

4.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确定人选,签订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

四、考核和体检

应聘人员毕业后,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

应聘人员提供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由县人民医院和县人社局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在体检之前提供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否则视为条件不合格,不予办理后续手续。)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及人社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六、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的学生。

(二)联系电话

江城县人民医院    0879-3721276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协议签订后乙方到甲方医院上班,各种手续办理后,(人事部门下发文件为准),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安家费用3万元人民币。履职满一年后第一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证者奖励5000元;履职满一年后第二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证者奖励3000元。

4.乙方工作后必须为甲方履职满10年才能调动到上级及其他医院,不论以什么形式违约离开甲方,应给予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培训费5万元和退回甲方给予发放的安家费3万元。

5.此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应承担相应经济惩罚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6.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待遇。

7.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七、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单位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江城县人民医院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