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有什么用处?

来源: 基层卫生/hldjcws

关于全科医生的相关政策列举如下,望诸位详读:

(一)建立完善全科医生制度

建 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流动机制,鼓励全科医生在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双向流动。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开展首诊试点并逐步推行基层首诊和分级医疗制度,调整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报销补偿比例。加快推广家庭医生签约试点经验,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和适合的标准,逐步实现由居民自主选择签约医生,最终实现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总体目标。

(二)落实全科医生执业、注册相关政策

根据《卫生部关于通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转岗培训或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4号)和有关医师执业注册规定,允许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在现有执业范围中增加全科医学专业。引导全科医生多点执业。

(三)合理确定全科医生的劳动报酬

全 全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以按年收取服务费,并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合理体现全科医生技术服务价值。全科医生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可按规定另行收取费用;向非签约居民提供门诊服务,可按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服务项目。

(四)落实全科医生的人事待遇

经过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服务的,以及按照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在乡镇卫生院服务的,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同时,进一步完善全科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晋升的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