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符合招聘条件的市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医学类专业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二级医院5年以上临床医疗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岗位及人数
绥中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十二级医师岗位3名;兴城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十二级医师岗位2名;建昌县人民医院十二级医师岗位1名。 特岗全科医生为县级公立医院的全科医生岗位,公开招聘入编后,由县(市)区卫计局根据实际需求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间享受国家补助。 联系人
市卫生计生委人事教育科 林挺 0429-3113344 13898981239